2017年

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020)根据2016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86号文进行募集。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17年2月27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2月2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22日15:00 止。2017年2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820061374.47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820304493.47份的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20061374.4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降低为1.0%,托管费率由0.25%降低为0.15%。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7500元,合计为1.7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7年2月24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中国银行《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回复函》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22日15:00 止。2017年2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627030589.47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627042241.28份的99.99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27030589.4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0%降低为0.6%,托管费率由0.2%降低为0.1%。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7500元,合计为1.7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7年2月24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中国银行《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回复函》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2月28日起通过民生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民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民生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民生证券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2月28日起,对通过民生证券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民生证券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民生证券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定投业务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民生证券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