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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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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0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钟明强先生和奚必仁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0)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2016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500号)确认,道明光学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10,429.8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53,177.01,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0,636,803.93元,扣除2015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14,793,025.80 元,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263,901,030.97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公司拟以 2016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591,721,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751,630.96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246,149,400.01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6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11《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0、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公司2017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巴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南美市场的销售网络渠道,与当地的贸易商开展深度的合作与融合,公司拟在巴西扩大投资规模,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约300万美金在巴西设立控股子公司道明(巴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97万美金,占其99%的股权,其他投资人杨业先生出资3万美金,占其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13《关于拟在巴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1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拓展公司在亚太地区的营销网络,增强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扩大个人防护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的国际市场份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万美元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14《关于拟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1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增资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1,61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合计出资5,610万元,取得安徽易威斯51%的股权,安徽易威斯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与安徽易威斯原股东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约定,安徽易威斯原主要股东曹雯钧及其母亲曹慧芳承诺安徽易威斯2016年、2017年、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500.00万元、2,500.00万元、3,500.00万元,完成上述当年度承诺的经营业绩的90%以上(含90%),公司视同完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安徽易威斯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53万元,较承诺应实现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差额2,124.53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1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编号2017-015《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0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0)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2016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500号)确认,道明光学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10,429.8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53,177.01,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0,636,803.93元,扣除2015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14,793,025.80 元,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263,901,030.97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公司拟以 2016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591,721,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751,630.96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246,149,400.01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6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17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2017年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国外市场,总体外汇结算量会有所增长,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同时,公司产品的部分进口原料采购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业务部门在商务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付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谈判依据。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汇率变动趋势在适当阶段锁定部分结算业务的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原则上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或支付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或付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规模

公司拟于2017年4月末至2018年4月末开展的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折合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符合公司目前的外销结汇规模,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计保证金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另外,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也会加强对汇率市场的分析研究,如2017年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继续保持贬值情况,也会适当减少远期结售汇金额甚至不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和定制设备交货时间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跟踪设备交货情况,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和设备延期交付的现象。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公司已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或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于2017年4月末至2018年4月末开展规模预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巴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拟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布局,进一步对巴西开展战略投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其他投资人杨业先生共同出资约300万美金在巴西设立子公司道明(巴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巴西”)。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297万美金,占道明巴西注册资本的99%,杨业先生出资3万美金,占道明巴西注册资本的1%。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为300万美金,已提交公司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其他投资方介绍

1、杨业先生

1984年11月出生,巴西籍,自2009年开始在巴西从事反光材料贸易工作。2015年进入公司巴西控股子公司DAOMING BRASIL任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中文名称:道明(巴西)投资有限公司

拟定英文名称:DAOMING(BRASIL)INVESTIMENTOS LIMITADA

2、拟定注册资本:300万美金

3、拟定法定代表人:杨业

4、拟定地址:巴西圣保罗(维涅多市)

5、拟定经营范围:销售反光布、反光膜;线,布料,纺织制品和服装的加工;生产塑料产品和制品等。

6、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2015年11月,公司通过投资境外控股子公司ONYX(公司投资控股后更名为DAOMING BRASIL)打开巴西及周边南美洲国家销售渠道,2016年取得较好成绩。通过前期的投资,公司对巴西当地有了更深入的调研和了解,巴西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随着当地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基础市政建设、安全投入等方面的投资将不断加大,鉴于占领和拓展当地的销售规模和销售渠道的必要性,以致打开南美洲整个反光材料新兴消费市场的销售份额,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全球化战略的布局,公司拟在前期投资的基础上,扩大投资规模,建立一家能够整合当地经销商渠道,布局巴西反光材料市场,配合当地的市政投入,本土化生产的控股公司。一来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巴西市场的品牌和声誉,扩大影响力;二来拟通过投资道明巴西,可进一步整合南美市场的销售网络渠道,与当地的贸易商开展深度的合作与融合,也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道明巴西设立后,可能存在文化差异、公司管理及宏观政策影响等风险,巴西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思维文化均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确保道明巴西遵照巴西的法律及商业规则开展经营活动,尽快适应巴西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是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巴西的商业和文化环境,并聘请当地会计师及律师进行专业指导,同时,另一投资人为公司巴西控股子公司DAOMING BRASIL的员工,参与投资可更好的监督新投资公司的管理和规避运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督促所设立控股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基本制度,引进人才,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本次合资运作尚存在着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快合资项目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297万美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通过投资道明(巴西)投资有限公司,发挥与原投资的DAOMING BRASIL协同效应,可进一步整合南美市场的销售网络渠道,与当地的贸易商开展深度的合作与融合,进一步提升反光材料市场份额,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拟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拓展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亚太地区的营销网络,增强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扩大个人防护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的国际市场份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万美元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为100万美金,已提交公司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韩国道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1.1外文名称:KOREA DAOMING REFLECTIVE MATERIAL CO.,LTD

2、注册资本:100万美金

3、拟注册地址:韩国京畿道光明市

4、经营范围:反光材料、反光服、五金制品、交通标牌、交通安全设施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上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当地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待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中韩两国的经贸合作关系稳步推进,韩国市场的巨大潜力都为中国企业的投资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在亚太地区,韩国一直是我公司反光材料销售的重点区域,加之韩国近几年对基础建设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扩大,对各类反光膜产品都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因此公司拟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为更贴近韩国的销售市场及销售渠道,加快公司产品的运作。该投资不仅有利于公司抓住新兴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尽快扩大公司反光材料境外市场,加快反光材料海外市场布局,同时也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设立尚需当地相关部门审批,子公司设立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子公司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4日(周二)

6、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3月14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照、钟明强、奚必仁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宣读2016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具体详见2017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等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敏卫 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 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3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道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定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张崇俊先生,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保荐代表人朱铭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1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将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张崇俊先生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7年3月14日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接待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2、请前来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求所有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签署《保密承诺书》,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4、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道明光学全体股东: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如下。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3,003,533 股新股,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胡智彪、胡智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幼凤、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6年已使用募集资金7,392.09万元,2016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0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986.4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6.11万元。

2015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预计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闲置。为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年10月26日,公司将上述资金中的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4,036,302.2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定期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