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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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能电力研究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暨推进能源互联网战略的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2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能电力研究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暨推进能源互联网战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与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能电力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拟在微电网顶层设计、产业金融、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展开合作。作为爱康实业旗下唯一的能源互联网业务平台,在本次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关于微电网顶层设计、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业务合作将授予本公司实施。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开启能源互联网时代,致力于成为国际清洁能源服务商、能源互联网运营商的战略规划。

2、 公司将借助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能电力研究院强大的技术优势,立足于实现绿色电力智能化生产和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保障与支撑的实际需要,增强区域微网、能源互联网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能力;三方积极参与能源互联网联盟建设,提高战略合作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促进相关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

3、 上述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的具体合作细节需双方另行约定。公司将视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议程序。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与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力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智能微网等智慧能源业务的落地、微网系统的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产业金融、产业联盟的建设和科研产品的投资、生产、销售、资本运作等方面展开全方面战略合作。公司作为爱康实业旗下能源互联网业务的唯一平台,在本次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关于微电网顶层设计、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业务合作将授予本公司实施。鉴于该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可能会给本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现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是由清华大学无形资产入资,以清华大学技术创新团队为主体,以能源互联网核心技术为支撑,以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按公司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研究院坐落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集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产业孵化、项目示范、资本聚合等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研发机构。

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清华大学韩英铎院士团队联合成立,是集智能电网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训、招才引智与一体的高新技术研发机构。研究院成立了多个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如高压大容量电力电子技术实验室、锂离子电池隔膜实验室、锌镍单液流电池实验室、高压实验室、高低温实验室、EMC电磁兼容实验室、微波等离子实验室等等。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丙方: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丙三方拟在以下六个方面建立合作并针对合作点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具体为:

1、 微电网顶层设计;

2、 产业金融;

3、 投资并发展乙方旗下相关技术、产品与知识产权;

4、 区域智慧能源项目公司的战略合作;

5、 用户需求侧管理领域的建设;

6、 能源互联网联盟的建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爱康实业旗下唯一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在本次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关于微电网顶层设计、区域智慧能源项目公司、用户需求侧管理、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业务合作将授予本公司实施。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开启能源互联网时代,致力于成为国际清洁能源服务商、能源互联网运营商的战略规划。

2、公司将借助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能电力研究院强大的技术优势,立足于实现绿色电力智能化生产和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保障与支撑的实际需要,增强区域微网、能源互联网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能力;三方积极参与能源互联网联盟的建设,将提高战略合作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促进相关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

五、风险提示

该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商业盈利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