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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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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ST沧大 编号:2017-04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及年报审计机构进行的预审计,公司预计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00万元左右,且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正值。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号:2017-01)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17-02);于2017年2月4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17-03)。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3月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