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中宝”)
●本次对哈尔滨中宝担保金额为14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4,140万元。
●未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目前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5,84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为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
●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哈尔滨中宝向其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金额为140万元的履约保函,由哈尔滨中宝以自有资金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二)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5月6日,本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对哈尔滨中宝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本次担保均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4-20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伟农
主要经营范围:代理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效期至2016年7月27日),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购销汽车零部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自行车,五金化工,建材;汽车美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60%,自然人股东持股40%。哈尔滨中宝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截止2016年9月30日,哈尔滨中宝的资产总额11,703.32万元,负债总额12,857.22万元,净资产-1,153.89万元,资产负债率109.86%;2016年1-9月利润总额-292.76万元,净利润-292.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哈尔滨中宝作为宝马汽车经销商,主营业务是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的销售及购销汽车零部件,因业务需要,定期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宝马原厂零配件。鉴于长期合作关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同意哈尔滨中宝通过交通银行哈尔滨花园支行出具140万元履约保函,并提供保函金额3倍的采购额度用于零部件采购,同时付款期限可延长至30天。哈尔滨中宝与交通银行哈尔滨花园支行签署了《开立担保函合同》和《保证及合同》,交通银行哈尔滨花园支行向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出具了《履约保函》。
哈尔滨中宝向其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金额为140万元的履约保函,由哈尔滨中宝以自有资金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2月27日至2018年2月26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中宝以自有资金质押担保,为其经营发展需要,哈尔滨中宝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5,84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为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开立担保函合同;
(二)保证金合同;
(三)履约保函;
(四)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六)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