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恒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麻支行(以下简称“吴江农商行南麻支行”),期限自2017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恒力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01,594,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01,102,49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9.99%,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
二、控股股东质押说明
恒力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向吴江农商行南麻支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恒力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3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并于当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确定该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由于资产规模较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2016年11月3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6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1月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017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60号)(详见公司公告2017-017)。
2017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公司决定于2017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2017年2月17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公告:2017-021)。同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77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2017-022)。
因《二次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实、论证,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一个交易日进行回复(详见公司公告:2017-024)。
2017年2月23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公告:2017-025),并及时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4号)(以下简称“《三次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2017-027)。
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实际控制人不违反前次承诺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2017-028)。
2017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证监会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有影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2月27日,因《三次问询函》涉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论证,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进行回复(详见公司公告:2017-040)。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对《三次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落实,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将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不违反前次承诺的议案》且重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至少每月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直通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事后审核问询所需的停牌时间,不计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