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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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2017-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7-009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案件被告

●涉案金额:757.5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辽0113字第968号),因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该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并将于2017年3月28日开庭。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1.原告诉状陈述的诉讼案件事实及请求

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状,其陈述和请求如下:

2012年3月,原告(承包方)与本公司(发包方)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建本公司发包的“沈阳航天城工程建设项目”4#厂房钢构、土建、水暖、电气、装饰等工程,工程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号,工期从2012年4月1日起到7月10日止;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6,908,793.00元;合同价款采取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量以竣工图纸为依据经造价咨询公司(发包人指派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为准,工程结算造价以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准,除设计变更外现场超出图纸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经过本公司现场签证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经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准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5%。

2012年底,由原告承建施工的沈阳航天城工程建设项目4#厂房钢构、土建、水暖、电气、装饰等工程交付本公司,之后原告于2013年12月25日经过监理方确认同意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书》,于2016年1月经审计单位辽宁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确认该项目工程审定金额为21,952,987.00元。按照合同关于工程款结算方式和违约约定,本公司应当付款至结算价的95%,即应支付至20,855,337.60元,现本公司已付工程款14,371,595.00元,尚欠工程款6,483,742.65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工程的装修、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供暖系统等主要工程的保修期均为2年,截止到2015年12月末,该工程已经超过保修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本公司应当返还工程质保金人民币l,091,623.93元。

2.其他情况说明

原告于2016年7月19日向该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将本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87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进行保全。2016年12月21日,根据该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了本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70万元,冻结日期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发布的《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001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