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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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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29,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4.54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29,000万元的担保(不含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另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氢氧化钠、盐酸、氯气、氢气等,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6年资产总额210,275.33万元,负债总额13,703.47万元,流动负债13,497.42万元,资产净额196,571.86万元,营业收入205,327.28万元。

2、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828号,经营范围:发电、蒸汽销售。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6年资产总额62,425.29万元,负债总额20,509.84万元,流动负债20,320.73万元,资产净额41,915.45万元,营业收入67,154.34万元。

3、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正,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三氯乙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宁夏宁电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占10%。2016年资产总额12,195.87万元,负债总额2,346.09万元,流动负债2,346.09万元、资产净额9,849.78万元,营业收入26,308.11万元。

4、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正,注册地址:山东省沾化县大义路西首,经营范围:工业盐的生产与销售、溴素生产与销售、养殖等,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4.05%股权,吕刚廷等27名自然人占25.95%。2016年资产总额24,263.45万元,负债总额3,976.42万元,流动负债3,395.37万元,资产净额20,287.03万元,营业收入8,397.24万元。

5、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908号,经营范围:煤炭、石油焦的销售,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6年资产总额7,028.71万元,负债总额4,890.51万元,流动负债4,890.50万元、资产净额2,138.20万元,营业收入25,017.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后,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54.54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3%和0%。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440,950,000元之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可在各关联方之间及不同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加海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七路871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

2、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注册资本:6亿元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销售

3、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建涛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址: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渤海22路669号

经营范围:化工设备、化工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日用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产品。

4、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全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6号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等

5、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6路东首

经营范围:石油产品加工销售

6、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0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因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而构成关联关系;因本公司持有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且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为实际控制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公司已与各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如下表:

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17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中海沥青股份公司及其它关联方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中海沥青股份公司及其它关联方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按关联方由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在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委托理财协议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负责资金理财业务的审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拟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银行开户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5.2亿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控制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二)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三)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5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情况。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其它事项)。

(三)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已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四)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报备文件: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度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含委托出席2名,独立董事张文雷、王莉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焕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严爱娥因公务原因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张文雷、王莉因公务出差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爱娥因公务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9:00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含委托出席2名,独立董事张文雷、王莉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焕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严爱娥因公务原因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了必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8,8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29,000万元(不含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其中: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万元;

2、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

3、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

4、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3,000万元;

5、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石秦岭分别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王黎明、于江为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王黎明、于江对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溶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二氯异丙醚、氯丙烯、顺式二氯丙烯、反式二氯丙烯、DD混剂、低沸溶剂、高沸溶剂、四氯乙烯、盐酸(高纯盐酸、试剂盐酸、工业用盐酸、食品添加剂盐酸、副产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氯气、液氯、副产硫酸、氮气、氧气、压缩空气、十水硫酸钠、破乳剂系列、乳化剂系列(含农药乳化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泥浆助剂等)、缓蚀剂系列、聚醚、水质处理剂的生产,丙烯、氯乙烯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编织袋、元明粉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制造;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二条中“营业执照号码【370000018086955】”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926751K】”。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德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朱德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吕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吕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修订《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

调整后的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张忠正、朱德权、石秦岭、王树华、陈吕军、于江、张文雷(其中张文雷、陈吕军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张忠正。

2、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张忠正、朱德权、王树华、陈吕军、张文雷、张焕平、王莉(其中陈吕军、张文雷、张焕平、王莉为独立董事),召集人:陈吕军。

3、提名委员会:张忠正、朱德权、王树华、张焕平、张文雷、陈吕军、王莉(其中张焕平、张文雷、陈吕军、王莉为独立董事),召集人:陈吕军。

其中,朱德权先生、陈吕军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名通过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其成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后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六、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及《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网公告附件: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报备文件

滨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8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812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金建全监事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报备文件

滨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2日

至2017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议案6.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中张忠正、石秦岭、刘洪安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6.02中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于江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受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薛毅 联系电话:0543-2118572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