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年 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5人,出席5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拟设立的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
3、营业场所:北京市
4、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5、分公司负责人:王宝全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并将对公司强化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3 月 1 日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将在北京开设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
3、营业场所:北京市
4、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5、分公司负责人:王宝全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并将对公司强化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