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7-00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1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1日上午9: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融资利率。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蔡宏明、李海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7-01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调整债务结构,保障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融资利率,具体借款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蔡宏明、李海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 39 号 4 层
法定代表人:关笑
注册资本: 265,75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土地运营。
经营情况:代表铁岭市政府对铁岭市的国有资产和股份制公司的国有股进行经营管理;受铁岭市政府委托,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资产进行运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2,852.31万元,负债总额882,189.37万元,净资产330,662.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2017年3月1日,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隋景宝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新城区土地的征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 产开发、工业项目开发的投资。
股东情况: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0 万元
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 650,144.42 万元,净资产 266,863.94万元,负债总额383,280.48万元
关联关系图: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融资利率,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具体借款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联交易以市场价及成本价为定价依据,不高于公司现有的正常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债券等)所支付的平均融资利率水平,不超过关联方融资成本。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子公司及时筹措资金调整债务结构,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蔡宏明、李海旭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7-01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在原公告中未对利息总额进行具体说明,现对原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内容补充如下:
此项借款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除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外,其它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告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7-01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调整债务结构,保障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融资利率,具体借款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蔡宏明、李海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借款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 39 号 4 层
法定代表人:关笑
注册资本: 265,75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土地运营。
经营情况:代表铁岭市政府对铁岭市的国有资产和股份制公司的国有股进行经营管理;受铁岭市政府委托,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资产进行运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2,852.31万元,负债总额882,189.37万元,净资产330,662.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2017年3月1日,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隋景宝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新城区土地的征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 产开发、工业项目开发的投资。
股东情况: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0 万元
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 650,144.42 万元,净资产 266,863.94万元,负债总额383,280.48万元
关联关系图: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控股股东融资利率,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具体借款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联交易以市场价及成本价为定价依据,不高于公司现有的正常融资方式(如银行贷款、债券等)所支付的平均融资利率水平,不超过关联方融资成本。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子公司调整债务结构,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子公司及时筹措资金调整债务结构,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蔡宏明、李海旭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