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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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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重庆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江峡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廖庆轩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张力上独立董事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吴军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廖庆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现同意提名廖庆轩先生、李剑铭先生、吴坚先生、张纯勇先生、张刚先生、万树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如冰先生、罗炜先生、傅达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廖庆轩先生、李剑铭先生、吴坚先生、张纯勇先生具备任职资格,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任职;张刚先生、万树斌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赵如冰先生、罗炜先生、傅达清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在此之前,吴军先生、刘轶茙女士、张力上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

廖庆轩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李剑铭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吴 坚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张纯勇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张 刚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万树斌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赵如冰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罗 炜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傅达清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王珠林先生、江峡女士、吴军先生、刘轶茙女士、张力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2:30在重庆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廖庆轩先生简历

1961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廖庆轩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华夏证券重庆公司、重庆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筹备组、重庆市商业银行、重庆市国资委、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先后任重庆市商业银行行长;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正厅局长级);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李剑铭先生简历

1962年10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公司董事,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担任中共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李剑铭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市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先科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先科企业集团总经济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吴坚先生简历

1964年4月生,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吴坚先生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纯勇先生简历

1965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纯勇先生于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解放军第324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一院医生;重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一检验监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负责人;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公司处处长、证券处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刚先生简历

1963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张刚先生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银河证券、亚洲证券等单位工作,先后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万树斌先生简历

1963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万树斌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计财部购建处副处长、处长,资债部利率处高级经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业务总监;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资产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资金部业务总监。

赵如冰先生简历

1956年5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赵如冰先生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书记;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炜先生简历

1975年4月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副系主任,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炜先生曾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讲师)。

傅达清先生简历

1966年11月生,法学硕士,现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傅达清先生曾任重庆工商大学英语讲师;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3、本人同意提名廖庆轩先生、李剑铭先生、吴坚先生、张纯勇先生、张刚先生、万树斌先生、赵如冰先生、罗炜先生、傅达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军、刘轶茙、张力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如冰、罗炜、傅达清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罗炜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赵如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如冰

2017年3月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炜

2017年3月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傅达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南证券3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傅达清

2017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369证券简称:西南证券公告编号:临2017-0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重庆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蒋辉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任期三年,据此,同意提名蒋辉先生、李波先生(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蒋辉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任职;李波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且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任职。

表决结果:

蒋 辉[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李 波 [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职工赵天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待其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在此之前,为保证公司监事会人数满足法定最低要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波先生(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任职工监事正式任职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高文志先生、李波先生(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任职工监事简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辉先生简历

1960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辉先生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统计系教师,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机构部主任兼上市部副主任,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李波先生简历

1961年11月出生,硕士,会计师,现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兼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波先生曾任四川省重庆市巴县二轻工业局计财股办事员、计财股副股长;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财政局科员、预算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副局长;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重庆市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任职工监事简历

赵天才先生简历

1972年6月出生,计算机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赵天才先生曾任西南大学图书馆系统管理员,重庆有价证券公司营业部系统管理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胜利路证券营业部交易主管、徐州淮海西路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公告编号:临2017-0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

至2017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因融资融券而致股份记录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由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进行表决,该证券公司应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按规定于后续在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西南证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7年3月20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10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23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号码:(023)63786477

联系人:韦先生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