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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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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

2017-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7-01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翔巴士”)为祁东县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017年3月1日,能翔巴士与祁东县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祁东公交”)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6044)。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祁东县公共交通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江柏林

3、注册资本:89.8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凭核定批准的许可线路批文经营)。

5、住 所:祁东县洪桥镇祁丰停车场(红火大酒店背后)

6、公司与祁东公交不存在关联关系。

7、祁东公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6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祁东公交隶属于湖南省衡阳市祁阳县交通局,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祁东县公共交通公司

乙方: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祁东县充电站设备。

3、合同金额:人民币捌佰壹拾捌万元整(8,180,000.00元)。

4、履约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内(日历日)完成;

②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③交货方式:货物到现场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付款人及付款方式:资金由祁东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0%;第二次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产品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5%;第三次在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产品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5%。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表明子公司能翔巴士在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公司未来市场推广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