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2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SE Shipping Lines Pte. Ltd.(以下简称“SE航运”)就1艘31200吨多用途船的租售业务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及Smooth Shipping Limited(以下简称“顺高船务”)发生争议事项。2015年7月9日,公司及顺高船务指定了我方仲裁员。2015年8月14日,公司获悉SE航运明确了仲裁请求如下:
1、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共计约人民币6,440万元(按1美元=6.4元人民币及1欧元=7.13元人民币折算)
2、要求解除合同和光船租约;
3、要求公司及顺高船务承担其它相关损失、利息及费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90)。
二、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SE航运与公司及顺高船务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SE航运支付125万美金(以下简称“和解款项”)用于全部解决各方在建造和光租合同项下的所有争议;
2、SE航运收到和解款项后,各方之间所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在仲裁案件中的索赔、反索赔及其他索赔将全部解决;
3、在SE航运收到和解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通知仲裁庭和解协议已达成,仲裁程序将被终止;
4、在仲裁案件中产生的法律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仲裁庭费用由各方平摊。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SE航运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对该事项采取了应对措施,故预计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近期已披露以下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7-02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1日和2017年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