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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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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刘培华女士和杨冠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谢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齐涛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13.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大会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先生和李桂茹女士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141,689,850股和88,053,9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29,743,75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春景、霍雨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森特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临2017-011)。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和2月24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签订协议,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和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分别为89和40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89天安赢第140期对公款(区域定制)

2、理财产品代码:FGFA17017B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证收益性;组合投资类

5、投资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6、产品成立日:2017年2月23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5月23日

8、投资期限:89天

9、预期年化收益率:3.6 %(预计年化收益率是扣除托管费)

10、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与客户合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人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工具,进而投资于存款、债券、债券回购、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11、托管费:托管费率为理财本金金额的0.05%/(年化率)

(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4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MRB1702005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6、产品成立日:2017年3月2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4月11日

8、投资期限:40天

9、预期年化收益率:2.8%(预计年化收益率是扣除托管费)

10、产品投资范围: 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

11、托管费:本产品由北京银行托管并收取托管费,年费率为0.03% 。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在2017年2月23之前,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