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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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介机构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80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收到通知书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

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6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公开披露本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监管关注函及公司相应的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大连证监局的问询函、监管函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80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已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