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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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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陆金所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6日

根据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6日起通过陆金所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陆金所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陆金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陆金所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3月6日起,对通过陆金所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陆金所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陆金所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陆金所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s://www.lufunds.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青岛银行

为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青岛银行为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A类基金代码:004386,C类基金代码:004387)。投资者自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可在青岛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8个月的对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封闭期首日的18个月的对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