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IFE Elevators Co.,LTD.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快意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以下同此);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罗爱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公司股东合生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罗爱武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公司股东白植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罗爱文、罗爱明、白植平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方案及承诺

(一)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因股份分布而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当本项与第①项冲突时,以本项为准;

(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积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全体董事在上述董事会上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爱文、罗爱明、白植平、罗爱武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下一交易日启动,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终止条件: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在下列条件满足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控股股东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日起下一交易日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终止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公告增持计划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将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条件满足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其上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80%。

触发前述启动条件时,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增持义务。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2)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股份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作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在公司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应依照本方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三)约束性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相关决议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百分之五十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之日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回购股份决议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百分之五十的董事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2)公司控股股东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3)董事罗爱文、罗爱明、辛全忠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三、关于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五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关于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快意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和罗爱明、公司股东合生投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视财务情况和资金需求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承诺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德恒律师出具承诺:若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以前年度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将由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

1、《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利润分配的顺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如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状况不相符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公司的股利分配作出了细化安排:

(1)上市后三年,在满足该年度净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2)除上述必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股利分配以外,公司还可以进行股票分红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较快,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采用股票股利分红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20%。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内容。

九、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电梯行业市场需求增速趋缓风险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数据显示,我国电梯总产量由2003年的8.44万台增至2014年的70.8万台,复合增长率为21.33%,我国2015年电梯产量为76万台,较2014年增长7.34%,低于之前年度的复合增长速度。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电梯行业增速趋缓。此外,我国现有近700家电梯制造企业,公司面临国外知名电梯企业和国内众多电梯企业的竞争压力。在电梯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行业背景下,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材料成本占整梯生产成本的90%以上,生产材料主要为钢材等原材料和零部件两大类,大部分零部件采购价格也会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材料采购成本,因此,公司面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国际市场波动风险

国际市场是公司产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国际市场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09%、22.23%和33.93%。其中,新加坡市场、香港市场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其士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对其士公司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83%、12.11%和20.80%,占比较高。公司可能面临因新加坡市场趋于饱和、无法持续获得订单或合作项目终止等不利因素造成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其他国际市场,但若国际电梯市场因全球经济形势向不利于公司的趋势发展,如贸易壁垒升级、地区政治经济不稳定等,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后市场服务责任风险

《特种安全设备法》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电梯的安装、维保、改造和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不断提高自维保率的同时,为缩短远程客户安装与维保服务的响应时间,公司经考核后授权具有电梯安装、修理资质的单位向部分客户提供电梯产品的安装和维保等后市场服务,公司对授权单位供应电梯零部件、给予技术支持并进行质量监控。虽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保证电梯安装维保服务规范有序进行,但是如果公司安装维保人员或授权单位怠于履行安装维保义务、违反安装维保操作规程等,公司将面临后市场服务责任导致的风险。

(五)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电梯产品属特种设备,交付使用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强制检验,但使用及维保过程中仍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潜在风险。由于资源、技术、成本等限制,公司对部分零部件和少数产品采取外购外协的方式。此外,公司产品已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须执行多个国家的质量标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安装和售后服务体系,设立了质量管理部,专司质量控制和督查职责。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公司产品未来若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物损毁,使公司面临诉讼和损害赔偿风险,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海外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点,并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和香港设立了四家境外子公司。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法律体系等存在较大差异,若公司境外经营活动未能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对公司的海外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负责安装的电梯项目无法及时验收风险

对于需要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的电梯项目,公司一般在电梯安装完毕且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公司建立了电梯安装项目跟踪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安装进度及安装完成后的及时验收取证。但如果客户消极配合公司的安装工作,或消极配合电梯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取证工作,可能导致公司负责安装的电梯项目无法及时验收并确认收入,影响公司收款进度和当期业绩。

十、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分别于2016 年11月15 日、2016年12 月1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修订版)等事项。

(一)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实现。

2016年公司业务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8,370万股、集资金总额54,234.63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立足国内,辐射全球”,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率由1990年的26.4%上升到2015年的56.10%。2015年我国电梯全行业实现总产量76万台,我国电梯产品的产量、销量均居全球首位,电梯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50%以上,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和消费市场。此外,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民族电梯企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品牌电梯逐渐受到世界各国认可,电梯产品广泛出口至东南亚、中东、澳洲等地区,根据《中国电梯》所载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电梯出口量达到7.4万台,约占全行业总产量的9.74%。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和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贯彻“立足国内,辐射全球”的发展战略,把握电梯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

2、完善产业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由于电梯行业的特殊性,核心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能力是体现电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积极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提高核心零部件自配率。由于电梯产品定制化的特点,电梯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技术创新能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3、服务铸就品牌,升级营销网络提升后市场服务能力

随着电梯产销量的逐年增加,我国电梯保有量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末我国电梯保有量突破400万台,已成为世界电梯保有量第一大国。电梯在交付使用后需要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从而产生对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需求。2015年我国电梯维保市场规模超百亿元,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有利提升公司的后市场服务能力和电梯维保响应速度,把握电梯维保市场先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业链和销售渠道得以优化,研发能力将得到增强,公司后市场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本次发行实现直接融资必要且合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全面布局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的核心任务设置,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提升产能,满足国内、国际市场的拓展需求;通过提高核心零部件自配能力及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产品转型升级提供支撑;通过营销服务网络升级促进市场开拓,充分消化新增产能,同时带动后市场服务的网络化和本地化,缩短服务响应时间。

本次募集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扩充产能,完善产业链和销售渠道,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人才储备

公司已为本项目的启动做了前期人才储备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学历员工占比较大,研发人员较多,涵盖了工业设计、机械、电气、自动化等多个专业。

(2)公司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市场基础

公司目前在华南、华中、西部、北部4个大区设立了36个营销服务网点,已建立起成熟的营销团队负责国内市场的产品推广、品牌营销、客户开拓及经销商管理工作。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上海和杭州等市新增4个一类营销服务网点及三亚和宁波等48个二类营销服务网点,继续扩大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形成辐射全国的7个大区、6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40个一类营销服务网点和48个二类营销服务网点的网络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依托现有及未来升级后的销售网络,确保产品质量、工期,在继续巩固南方市场的基础上,提速向全国市场和海外市场拓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产能的消化。

(3)公司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梯节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两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发实力较强。目前公司已具有丰富的专利储备,发明专利较多,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公司业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具体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产品的安装、改造和维保服务,正努力打造成为一家国内外知名的民族电梯制造和服务企业。公司为国家火炬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被认定为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被认定为广东省电梯节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依托优秀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和亚投行的设立,东南亚、南亚、中东等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催生新的电梯需求。公司是我国民族电梯制造企业中境外市场开拓较为成功的企业之一,已成为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主要电梯供应商之一,产品品质得到新加坡市场的认可。凭借新加坡市场开拓的成功经验,公司积极拓展了东南亚、澳洲、中东、南美、非洲等海外市场。根据中国海关的相关出口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的电梯产品出口量在民族电梯制造企业的对外出口量中位居前列。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电梯行业市场需求增速趋缓风险、国际市场波动风险、后市场服务责任风险、下游房地产市场风险、客户集中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风险等。

(2)改进措施

①增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为进一步调整充实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扩建研发中心,进一步引进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②积极布局国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内营销网络的渠道建设水平,公司将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营销服务网络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国内销售的营销和后市场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巩固新加坡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市场、印度市场等,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③全面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高产品品质

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良好,为持续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来措施:

A、继续将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内控基本制度、内控标准、预算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业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未来,公司将继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

B、构建有效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体系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年来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全国用户满意服务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2.5m/s中速电梯、5m/s高速电梯、无机房电梯和自动扶梯获得了欧盟CE认证,METIS系列小机房电梯通过了国际认证机构德国TUV南德意志集团的能效认证。公司无机房电梯、METIS系列小机房电梯、自动扶梯、电梯防火门、电梯门锁等产品已通过出口俄罗斯等国市场的CU-TR认证。

公司将进一步建立涵盖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人员、所有岗位、所有工序操作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构建有效的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体系,提升产品品质。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营销团队建设,提升营销团队素质,依托升级后的营销网络,全面布局国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新增产能的合理消化。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后市场服务能力和维保响应速度,以高品质服务塑造和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业绩规模。

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①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按照招股意向书等申报文件的相关披露使用。

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制剂产品产能,提升了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了公司电梯后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早日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在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拟定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其他方式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快意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罗爱文、罗爱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稳定:公司生产材料主要为钢材等原材料和零部件两大类,发行人遵循“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发行人电梯产品国内销售采取直销与经销并举的模式,国外销售主要采取经销的模式;发行人销售合同履行正常,业务规模保持稳定;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7年1-3月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15,100.00万元至16,200.00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14,217.93万元,变动幅度为6.20%至13.94%;2017年1-3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1,069.73万元至1,254.52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1,008.00万元,变动幅度为6.12%至24.46%;2017年1-3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区间为909.73万元至1,094.52万元,上年同期数(未经审计)为826.33万元,变动幅度为10.09%至32.4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FE Elevators Co.,LTD.

注册资本:25,11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爱文

变更设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住 所: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

邮政编码:523652

电 话:(0769)82078888

传 真:(0769)87732448

公司网址:http://www.ifelift.com

电子信箱:ifezq@ifelift.com

经营范围:产销、安装、维修、改造:电梯,自动扶梯;安装30吨以下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范围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涉及许可、资格证的,须凭有关许可、资格证经营)。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

公司系快意电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快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099.91万元为基础,按1:0.6769的比例折成股本10,898万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方案,同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4-0012号《验资报告》,对出资事项进行验证。2012年6月14日,公司领取注册号为4419000000593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股本10,898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法定代表人罗爱文。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快意投资、罗爱文、罗爱明、白植平、罗爱武。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5,11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8,37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00%。

假定本次发行8,37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如下:

单位:万股,%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安装、改造和维保服务。公司作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秉承“快乐运载,恒久支持”的经营理念,执行“深耕国内、辐射全球”的战略布局,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品牌的发展道路,已成长为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梯综合解决方案的优秀民族电梯供应商和服务商之一。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并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连续多年中标新加坡HDB(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项目,已成为其最大电梯供应商。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2年被认定为广东省电梯节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和工程服务团队,公司的5m/s的高速电梯、载重2,000kg的大吨位无机房电梯和提升高度18米的大高度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荣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

公司坚持“深耕国内,辐射全球,实现区域市场间、国内和国际市场间协同发展”的市场策略,实现了公司的快速成长。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在华南、华中、西部、北部等4个大区设立了36个营销服务网点,拥有100余名专业营销人员和590余名工程服务人员。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以中国为核心辐射全球市场,并在阿联酋、印尼、斯里兰卡和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公司凭借高效的营销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全天候、快速、专业的综合电梯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生产中心下属的供应部负责。供应部负责收集和分析电梯市场的信息,并且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开发、评审、确定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档案;负责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与实施;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最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公司采取严格的《采购物料管理程序》,对采购流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实施有效的监控检测措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根据订单排产,关键部件采用自制与外购外协相结合。公司生产环节主要由生产中心执行,以各个生产部为基本核算单位,根据“订单生产”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通过ERP系统和BOM清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核心零部件的外购、外协实施全程监控与生产调度,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3、营销服务模式

公司重视后市场的全产业链服务,通过营销服务网点配置工程服务人员,实现了营销、售后两大职能的有机结合。

(1)营销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目前公司建设有覆盖全国的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经销商与营销服务网点交叉互补的营销服务体系。

(2)安装维保服务模式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电梯的安装与维保等业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主安装与维保

即公司自行安装电梯并提供维保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扩大自维保率,首先是因为公司对自己产品的熟悉度高,能够保证公司产品运行性能的稳定性,避免因自产电梯产品安全事故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电梯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安装、维保收入正成为电梯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②授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与维保

由于公司内销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发行人安装维保业务的资源配置仍有一定缺口,在自行安装维保业务繁忙导致安装人员紧缺、公司业务服务网点尚未覆盖等情形下,常授权当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该第三方须通过公司的考核认证,同时,公司对该安装、维保过程履行监管职责。在此种模式下,公司执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并要求受托方出具《自检报告》,其后公司对电梯进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报请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状况(下转14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