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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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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股票代码:600869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6年6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7月1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7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46,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拟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一期,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30,000万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6,000万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第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计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3月8日,起息日为2017年3月9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8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8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2020年3月9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3月9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20年3月9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9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9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9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6、本息兑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5、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首期基础发行规模30,0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6,000万元的发行额度。

29、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0、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1、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2、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登记日期:2017年3月6日

发行首日:2017年3月8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联系人:王征

联系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

项目主办人:勒成梁、汪漾

项目组成员:赵振宇、吴琼、沈洋

联系电话:0510-85200877

传真:0510-85203300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黄宁宁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经办律师:陆海春、叶晓红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四)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彩斌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凯城财富中心5号楼十层

经办会计师:张彩斌、柏凌菁、薛敏、王印庆

联系电话:0510-68798988

传真:0510-68567788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人:王越、周婷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民南路141号

电话:0510-80760827

传真:0510-80760829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联席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智能电缆品种最全、销量最大的供应商、国内18650圆柱型锂电池产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地位、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产业链经营方面的显著优势。2014年公司积极整合上下游资源,向智慧能源领域进行战略转型。2015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了新股,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和降低负债率。但联合评级同时也关注到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激烈、下游客户议价能力较强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目前,中国电线电缆市场容量大,智能电网、新能源等新兴市场发展前景良好。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整合延伸产业链、通过自主研发丰富产品种类,未来产品结构将不断优化,整体竞争实力将有效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容量大,下游电力、通信、交通等行业受国家政策推动力度 大,需求逐年增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2)公司是中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领军企业且为智能电线电缆品种最全、销量最大供应商;公司注重主导产品的研发投入,整体技术研发水平较高,确保产品的及时更新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3)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和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并多次中标国家重点工程,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4)公司正在从单一的电缆制造商向智慧能源服务提供商转型,逐步形成规划设计-产品供应-施工安装-运维监测-能效管理-总包服务的全产业链服务盈利模式,转型成功后,产品附加值将大大提升,公司盈利空间将逐步扩大。

(5)2016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充实了公司权益性资本,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

3、关注

(1)主要原材料铜材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对公司成本控制及营销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公司主要客户为电力、通信等垄断性行业,该类客户议价能力较强,公司盈利空间小,且订单金额大、付款周期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多。

(3)公司正围绕“智慧能源”的战略定位,实行转型升级发展,智慧能源业务主要通过其多家子公司开展。这对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4)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过高,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5)公司积极开展智慧能源业务,光伏EPC项目有所增加,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6)公司净利润对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依赖性较高,可持续性较弱。

(二)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下获得银行的授信总额度54.0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30.15亿元,尚余授信额度约23.94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严格依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各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从发行人成立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

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注: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2月2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32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该次债券”)。

发行人该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债券简称:“15智慧01”)发行规模为8亿元,第二期(债券简称:“15智慧02”)发行规模为5亿元。

上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实际募集资金

15智慧01募集资金总额8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实际募集资金为79,308万元;15智慧02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实际募集资金为49,692万元。

2、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发行人实际使用15智慧01募集资金合计偿还银行贷款20,000万元,15智慧02合计偿还银行贷款44,00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将15智慧01募集资金中59,308万元转入子公司远东电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15智慧02募集资金中5,692万元转入子公司远东电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该次债券募集资金的64,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人该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17.6亿元(含17.6亿元),占公司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96%,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

(五)报告期内的主要偿债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六)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具体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负责运营,而资金方面则在公司内部进行统筹安排。发行人收入规模较大的并表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复合技术、买卖宝和远东福斯特,以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电缆、圣达电气、水木源华、艾能电力和宜能电气。发行人电线电缆业务板块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复合技术、买卖宝以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电缆和圣达电气开展,智慧能源业务板块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和控股子公司水木源华、艾能电力和宜能电气开展。

1、母公司财务状况

从资产构成看,母公司主要业务均有子公司负责运营,因此长期股权投资是母公司主要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末,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314,947.42万元、363,010.69万元、503,495.19万元和590,258.48万元,分别占母公司资产总额81.67%、86.51%、96.72%和87.18%%。

报告期内,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43.93万元、875.04万元、97.87万元和0万元。母公司原为青海省最大的中药生产企业之一,主导产品有乙肝健片、利肺片、心脑欣及红景天系列保健品等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的天然药物。2014年母公司的销售收入为875.04万元,较2013年度同期下降了91.36%,主要系对母公司的医药资产和业务进行了剥离,注入了子公司三普有限。公司于2015年对三普有限进行转让了处置。

母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母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2,999.83万元、214.12万元、10,934.73万元和984.16万元。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财务状况

2015年度,公司主要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1)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2)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3)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4)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6)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注1:2016年4月1日,泰兴市圣达铜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7)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10)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2016年12月,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江苏卡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宜能电气的股权。

(11)宜兴远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12)江苏华东智能线缆检测有限公司

(13)柯坪远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柯坪远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出资设立,当年未实际运营。

(14)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15)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6)远东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7)宜兴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8)宜兴远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9)天长市远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发行人联营企业情况

(1)北京随时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爱普高分子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3、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远东控股集团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2月14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持股比例为67.14%。远东控股集团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蒋锡培,注册资本66,600万元,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远东控股集团业务情况

远东控股集团主要业务是实业投资和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是一家以电线电缆、医药、房地产、投资为主要业务的民营控股企业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远东控股集团母公司报表口径长期股权投资为183,699.44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远东控股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公W[2016]A78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远东控股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为1,004,467.34万元、净资产为125,836.29万元,2015年度远东控股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为1,110,926.25万元、净利润为-35,931.41万元;远东控股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2,321,197.17万元、净资产为447,167.15万元,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为2,297,517.75万元、净利润为643.56万元。

4、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17年2月14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405,320,000股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31%,占公司总股本的63.32%;另外,远东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有8,000,000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54%,占公司总股本的0.36%。除此之外,远东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蒋锡培先生持有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50.83%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不存在直接对其他企业投资的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先生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发行人1,267,450股股份,通过远东控股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1,490,084,782股股份,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7.20%。

(三)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薪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技术、产品与服务及其互联网、物联网应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能效管理与服务;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工程总承包及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电线电缆业务

电线电缆按国际电工名词术语定义为“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电器、仪表所不可缺少的器材,被广泛地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产业,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

按照具体产品类别进行分类,公司电线电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和用途如下:

(1)电力电缆: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如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等。产品主要用在发、配、变、供电线路中的强电电能传输。

(2)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器具的电源连接线路用的电线电缆。如控制电缆、布电线等。

(3)导线:主要指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产品,如钢芯铝绞线、铝绞线、铜绞线。产品主要用在电网主干线、铁路电气化、轨道交通接触网线。

根据下游实际用户的不同行业,公司线缆业务上述产品类别进一步细分为智能电网电缆,智能楼宇、工厂电缆,智能风电电缆,智能交通电缆、智能油气电缆,智能核级电缆,智能光伏电缆和其他电缆,各业务分类和主要产品如下:

(下转16版)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