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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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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96版)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明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六、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19日《证券时报》。

2、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

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意见。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

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9月23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马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

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9月24日《证券时报》。

5、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3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7人。班均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刘斌独立董事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白维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光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净利润为正,但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依旧为负,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47.1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鉴定小组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测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原值2784.04万元,净值447.17万元,共发生报废损失447.17万元。报废的原因主要是①使用年限已到,且存在设备老化、损坏、备件无法更换等,已不具备使用价值,到期报废损失65.56万元。② 因工作环境恶劣设备腐蚀磨损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无修复价值,提前报废,报废损失381.61万元。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本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增加报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按各自所在岗位对应的绩效,根据董监高人员构成及其变化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确定,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董事、监事年度报酬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区间为25-40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度薪酬标准区间为18-35万元。公司可根据2017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监高人数变化、兼职其他职务和特定工作任务等情况,对薪酬作另行适当调整和专项奖励。

本议案中有关董事、监事年度报酬尚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白维先生、班均先生、刘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确保2017年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2017年公司拟继续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中:4亿元为续贷中国银行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3亿元为续贷中国工商银行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为续贷中国建设银行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8号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7—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坏账核销

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6年度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6年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拟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027.10万元,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2,027.1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分析认定法,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上述计提依据及方法对存货进行清查后,并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坏账准备

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截止报告期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 68,586,809.69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51,592,424.98元,本期核销坏账14,362.06元,由于外币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增加141,064.33元,2016年需补提坏账准备16,867,682.44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计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9,213,492.17元。其中:期初已计提 328,477,528.73元,本期因产品出售转销51,904,604.70元, 2016年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7,359,431.86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并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YCV1175D002、003、004号),评估结果为: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委估东方钽业本部资产组评估值为124,510.38万元,与账面价值127,439.50万元相比,减值2,929.12万元,减值率2.30%;委估能源材料分公司资产组评估值为5,996.47万元,与账面价值5,647.95万元相比,增值348.52万元,增值率6.17%;委估研磨材料分公司资产组评估值为7,883.76万元,与账面价值8,976.72万元相比,减值1,092.96万元,减值率12.18%。公司2016年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777,861.14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442,927.85元。

本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270,953.43元。

四、本期坏账核销的情况

(一)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核销坏账14,362.06元。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核销(预付工程款)

截止报告期末无其他非流动资产核销坏账情况。

五、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2016年度净利润20,270,953.43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9%,相应增加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20,270,953.43元。

六、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拟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0,270,953.43元。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由于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004,856.59元)的5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

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17年,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金河化工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预计2017年度总金额为9,386.12万元,201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040万元,2016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0,407.06万元。

2、经2017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2、2016年末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16,617万元,净资产83,8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4,215万元,净利润-24,519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本公司由控股股东部分改制上市而来,辅助生产部分均留在母体,故水电汽、机加、电修、土地租赁等交易必然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水电汽、化工材料、综合服务及土地租赁等。

5、2017年预计以上内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8,210.17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二)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叁仟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

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主营: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

兼营:铍制品、分析检测服务

2、2016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4,111万元,净资产17,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823万元,净利润1,831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是我国有色金属21家大型院所改制的企业之一,该院拥有国内和亚洲先进的冷热等静压进口设备、材料微观组织检测设备等,本公司冶炼加工过程中部分产品检验需西材院外协,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检验费用,本公司向西材院销售钽铌初级产品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的较好的途径,也是正常和必要的交易业务。

5、预计2017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485.95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跟平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干法氟化铝的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氧化铝(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冰晶石、氟石膏、碳化硅、电糊料、铁渣、增碳剂、无水氟化铝、焦炭、硅锰合金、铁合金的销售;煤炭运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16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5,397万元,净资产-11,6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302万元,净利润815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新产业园区供电系统线路规划与改造,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故公司与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在电费交易上形成关联交易。

5、预计2017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69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水:3.15元/m3 电:0.51元/KW·小时 汽(按市场价)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均原则上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其中,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的关联交易仍执行上一年度交易框架性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综合服务、土地租赁和产品销售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交易可以解决公司的部分原料来源,同时也是参股、控股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可以通过其分享投资收益;购买关联方的水电汽及支付有关劳务、服务等费用,可以使本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提高经营业绩的需要和相关任务完成的需要,是本公司整个销售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销售的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白维先生、班均先生、刘斌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

2、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实,公司 2016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在加工、修理、购买矿石等个别单项业务交易额上低于预计交易额的20%,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生产安排的及时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利益。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我们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此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东方钽业”变更为“*ST东钽”,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0.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85亿元。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四、 为实现2016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公司董事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对外抓市场,对内强管理,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和推进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压缩和限制货款回收差、没有边际贡献、处于严重“失血”状态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保持公司资金健康运转,最大可能遏制了亏损蔓延的趋势。主要工作如下:

1、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提质增效

2、 公司成立了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钽业公司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确定了提质增效的关键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将19条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分厂、车间、班组、岗位、员工,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公司全年实现提质增效7000余万元,超额完成公司2016年提质增效工作目标。

3、压控两金,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公司对各单位存货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各单位存货占用目标;同时,针对各生产单位原料在线现状,制定并实施公司主要原料采购审批制度,规范原料申报、采购、审批流程,对存货占用起到明显管控作用。公司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资金,压缩贷款,努力降低筹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和外汇汇率风险,全年节约财务费用2000余万元。

4、调整产品结构工作

按照“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的方针,坚持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突出钽铌主业,细分产品市场,以市场引领产品结构调整。一是重点维护产品技术质量相对稳定、收入贡献较大、市场相对明确的传统钽铌产业,为公司扭亏脱困提供相对稳定的现金支持。二是大力推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金属材料产品,为进入新市场做好前期准备。三是妥善地收缩货款回收差、无边际贡献、亏损严重的产品销售,全力降低两金占用,坚决止住“出血点”。四是把握采购节奏,确保原料供应,按计划采购钽铌原料。

4、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对公司拟出售、置出的资产完成了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按程序进行了备案。公司还获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但资产置换交易对手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中介机构完成对拟置入资产所有核查工作,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能按期推进,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双方有关协议,获得重组方的补偿款3.52亿元,增加了非经常性损益。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7-00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2017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1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至2017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钽业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7年3月2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审 议 的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3月7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叶照贯、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内容主要是对公司期末财务状况、年度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年度审计结束后,中天运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中天运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中天运对公司本年度的审计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天运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与中天运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2016年度审计的费用为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预审工作于2016年11月1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期间现场审阅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会计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历经二个月的审计,完成了预审阶段规定的程序。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3日进行了年度财务报告终审,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委员们就重大问题现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据此,中天运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于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评价

根据审计委员会调查了解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声明,我们未发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执业人员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表决1次,通讯表决6次,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1次。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年4月8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一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4月15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十八项议案,本人对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5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年度报酬、关于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8月26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七项议案,本人对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关于公司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11月17日,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两项议案,本人对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2016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制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3、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对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

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白 维

班 均

刘 斌

2017年3月7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天运〔2017〕控字第9000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