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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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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7-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2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2016年1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公司向关联企业深圳品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品汇”)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贸易”)100%股权,双方签订《关于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0月;向东营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志远”)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75%的股权。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议案》,公司向深圳品汇转让一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双方签订《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之附条件生效的转让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0月,该事项已经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亚星湖石75%股权已过户至东营志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关于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赛林贸易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

“(1)第一期款项:自《赛林贸易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深圳品汇向亚星化学支付赛林贸易100%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40,777,617元(大写:肆仟零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柒元);

(2)第二期款项:自赛林贸易100%股权过户至深圳品汇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深圳品汇向亚星化学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19%即15,191,661元(大写: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壹仟陆佰陆拾壹元);

(3)第三期款项:自出资土地使用权过户至赛林贸易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深圳品汇向亚星化学支付剩余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即23,986,834元(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叁拾肆元)。”

第一期款项应于2016年12月15日支付,目前尚未支付。未支付的原因是控股股东方拟将支付第一期款项的资金用于对公司进行现金赠与。截至本公告日,赛林贸易100%股权过户手续尚未过户登记至深圳品汇名下,用于出资土地所有权尚未过户至赛林贸易。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之附条件生效的转让协议》约定,资产转让款分期支付:

“(1)第一期款项: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转让款的51%,计人民币59,216,640.60元;

(2)第二期款项:本协议所涉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0日内,支付转让款的49%,计人民币56,894,419.40元。”

第一期款项应不晚于2017年1月2日前支付,目前尚未支付。未支付的原因是将支付第一期款项的资金对公司进行了现金赠予。截至本公告日,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筑物转让事项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6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了由控股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汇理”)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无偿赠与的1.35亿元现金。目前,公司与深圳品汇仍继续推进上述事项,鉴于原计划用于支付上述转让价款的资金用于了现金赠与,公司与深圳品汇正在就赛林贸易股权转让事项及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筑物转让事项进行协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暂缓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及工业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延期支付转让价款。

待上述事项有所进展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