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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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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金恒集团国有股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2017-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竞拍概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金恒集团国有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山西省榆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榆次国资公司”)持有的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恒集团”)36.71%国有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关于参与金恒集团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公告》)

二、股权竞拍结果

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金恒集团36.71%股权的受让方。

2017年3月6日,公司已与山西榆次国资公司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三、《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山西榆次国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雅化集团(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金恒集团36.71%的国有股权。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国有股权以人民币贰仟零壹拾肆万元(小写:2,014万元)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已缴纳给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的2,000万元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款,须将剩余14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四)转让股权的交割事项

经双方商定,自乙方付清转让价款的当日,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榆次区政府批准股份转让文件、权属证书、资产交割清单等文件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查验收资产交割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割完成证明材料,视为交割完成。

(五)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前期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及规定应承担的相关佣金。乙方应承担相关税、费及规定的相关佣金。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金恒集团地处晋中,地理位置优越,拥有炸药生产能力5.5万吨、雷管2500万发、石油聚能射孔弹60万发,还拥有一家一级爆破公司和两家四级爆破公司,是一家集民爆生产、销售和爆破一体化服务的民爆骨干企业,其产品覆盖山西全省及周边省区。本次竞拍国有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还将进一步对金恒集团实施股权整合,使公司成为金恒集团的控股股东,利用雅化集团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对金恒集团现有产能和市场资源实施全面整合,以提高金恒集团在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统筹旗下所有民爆生产及爆破业务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金恒集团所在区域的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覆盖度和整体盈利能力,使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五、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金恒集团国有股权竞拍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