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1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吴洪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吴洪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已投同意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3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下午15时至2017年3月23日下午15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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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901-1905
收件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0755-83438860
传真:0755-834339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 洪
2017年3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洪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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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歌力思”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编制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复星长歌时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并同意将相关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作为向其提交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审计及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评估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性,其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具有合理性,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基础,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在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其定价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
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同期上证指数和信息技术(证监会)指数(883007.WI)的波动影响,公司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及聘请专项审计机构、专项评估机构和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终止财务顾问服务委托关系,同时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交易专项评估机构,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除以上议案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但尚未提请股东审议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将一并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共7人,其中关联董事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8 股票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1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蓝地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编制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前海复星长歌时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股权收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并同意将相关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作为向其提交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审计及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评估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性,其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具有合理性,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基础,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在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其定价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同期上证指数和信息技术(证监会)指数(883007.WI)的波动影响,公司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专项审计机构、专项评估机构和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终止财务顾问服务委托关系,同时聘请世纪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交易专项评估机构,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2日
至2017年3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下午15时至2017年3月23日下午15时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独立董事吴洪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15、16、17、18事项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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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夏国新、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7年3月23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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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 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 邮政编码:518048
5、 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 电话:0755—83438860
7、 传真:0755—83433951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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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聘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经公司与新时代证券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与新时代证券拟终止财务顾问服务委托关系并签署终止协议。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及聘请专项审计机构、专项评估机构和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终止财务顾问服务委托关系;同时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世纪证券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等相关协议。此次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不会影响公司本次重组工作进程。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