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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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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进展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经确认,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6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于2016年11月2日、11月9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2016-042),2016年11月12日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 年 11月19日、11月26日及12月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2016-046、2016-047)。2016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2016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7-001)。2017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9日、1月26日、2月9日、2月16日、2月23日和3月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11、2017-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项工作正全力推进。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王昕先生、兰涛先生、王志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比去年同期的1,143,636,580.75元,下降了8.87%。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比去年同期的19,073,366.32元,下降了7.34%。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81,714.65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7,745,858.7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536,769.1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公司不派现、不送红股,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046,648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94,046,6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88,093,296股。

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的全部建成及新募集项目的投产建设,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考虑到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预计201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会有一定的增长,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2017年的业绩增长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进行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的保荐意见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乐回避,不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现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君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比去年同期的1,143,636,580.75元,下降了8.87%。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比去年同期的19,073,366.32元,下降了7.34%。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81,714.65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7,745,858.7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536,769.1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公司不派现、不送红股,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046,648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94,046,6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88,093,296股。

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的全部建成及新募集项目的投产建设,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考虑到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预计201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会有一定的增长,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2017年的业绩增长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进行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汇通村镇银行”)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文乐回避表决。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后和评估后,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财富广场一楼

法定代表人:谢侨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1,513,957.94元,净资产96,823,065.22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31,714.74元,净利润661, 776.83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南安汇通村镇银行9.5%的股份,公司委派董事黄文乐先生兼任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考虑到汇通村镇银行处于成立初期,需要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公司决定在汇通村镇银行存款。同时公司将积极密切关注汇通村镇银行的企业情况和公司治理,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公司在其存款不存在关联方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交易内容:公司在南安汇通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

存款限额:存款总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两千捌佰万元;

定价原则: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可以增加南安汇通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支持南安汇通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拓宽银行合作广度,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促进公司利息收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度第一季度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2017年公司经营业绩会逐步提升。公司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2017年第一季度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6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天火先生,财务总监江秋发先生,董事会秘书傅孙明先生,独立董事兰涛先生,保荐代表人刘亚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0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29日15:00-2017年3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 系人:傅孙明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联系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8

2、投票简称:闽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3 月30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2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 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 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 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 2016〕 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黄文乐、黄文喜、上海兴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4,546,6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026,7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8,9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036,798.60元。2016年9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度募投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支出55,750,893.05元,包含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53,035,273.05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350ZA0321号》报告鉴证,并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25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南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8,104.55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128,104.55元),已扣除手续费161.40元(其中2016年度手续费161.4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