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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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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3,700,0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2015年起,公司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借助英泰斯特平台,成功涉足智能网联汽车领域。2016年,公司深化战略布局、延伸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实现对九五智驾的控股,形成车轮研发生产销售、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双线主业发展格局。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钢制车轮与车载信息化硬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向客户提供车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多种类型钢制车轮、汽车测试系统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车辆信息化(无线)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以及车联网运营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钢制车轮业务

公司专注从事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乘用车钢制车轮、商用车钢制车轮、工程机械钢制车轮、农林机械钢制车轮等四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主要用于为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产品和为汽车维修售后市场供货。公司的采购模式是由采购部门按照ISO/TS16949的要求和采购流程负责确定合格供应商,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公司与其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生产模式采用“订单式”模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按月下订单,然后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为整车制造商配套和经销商方式销售。

2、车载信息系统及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是国内车用无线及集成产品的领先企业之一,主要为车企提供数据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多种车型。产品包括硬件产品、软件产品两大形态,按功能可以分为:(1)汽车测试类软、硬件产品及相应的解决方案;(2)车辆信息化(无线)软、硬件产品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汽车测试类软、硬件产品主要面向汽车生产厂商,通过车载硬件设备及软件为厂商制定完整的测试方案,收集真实、准确、可靠的测试数据。车辆信息化软硬件产品主要通过与各整车厂商进行合作,提供完整的车辆信息化终端,并通过终端实现为车辆最终消费者提供基于车辆数据的增值性服务。

3、车联网运营服务

九五智驾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车联网运营服务。依托十余年的服务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优势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已为丰田、奔驰、福特、现代等众多国际知名车企提供车联网服务,成为了国内领先的车联网服务运营商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联络中心(TSP)服务

联络中心(TSP)服务是指汽车厂商向九五智驾采购TSP服务并将其搭载在出厂的车辆中供终端车主使用,促进车主更为安全、高效、便捷的驾驶汽车。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紧急救援、远程控制、安全防护、车辆健康、语音导航等,向车主提供安全、高效、方便的驾驶体验。

(2)解决方案业务

解决方案服务为定制化服务,主要客户为汽车厂商。公司根据汽车厂商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研发、设计个性化的车联网解决方案,可为客户搭建个性化的、符合客户车辆特征的车联网系统。同时也为汽车租赁公司、4S店等相关汽车服务商设计车联网软件系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全球整体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呈现新常态趋势,制造业处在转型与升级阶段。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继续深耕主业、专注发展、筑牢根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与维度,加强生产运营管理降本提效;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和行业发展趋势,抢抓“互联网+”和国内智能网联汽车行业持续快速增长的有利形势,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借力资本市场,全面布局智能网联和大数据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涉足金融领域,为发展再添驱动新引擎,从而实现主业突出,多业并举,多元化发展的新篇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15.17万元,同比增加17.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7,213.3万元,同比增加17.05%,占全部营业收入的90.5%,受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持续稳定等影响,公司钢制车轮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且同比略有增加,收入增加主要来源于合并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车载无线及集成产品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1.63万元,同比增加86.09%,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20.73万元,同比增加109.13%,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及九五智驾利润增加等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生产销售方面

在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汽车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以及复杂的国际市场的大环境下,公司精准分析市场动向、抢抓重卡复苏和治超新规的良机,巩固和提高老客户供货份额,结合新兴主机市场的培育,取得了优异的销售业绩。公司与北汽供应商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拉开了双方高层对话的战略合作帷幕,同时公司积极与新主机厂、客户深化合作,通过参加海外展会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公司钢制车轮的总销量共计1,048万件,与上年基本持平。

2、技术方面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注重新材料、新工艺革新和科研经费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新产品立项82个,完成新产品模具设计458套,成功获得4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德国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双底槽式钢制车轮”。

2016年,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技术交流,并负责主机厂新品的开发,这是客户对兴民技术能力最大的认可和嘉奖。轻量化新产品成功通过了美国史密斯实验室的验证,为进一步扩大美国及更多国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复合材料车轮的弯曲疲劳和径向疲劳经过多轮实验现已基本达到和满足设计要求,为复合材料车轮尽早投放市场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3、质量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精益生产要求,实现有序生产和降本提效;同时转变质量观念和发挥先进设备的技术优势,提高产能功效,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完善质量系统基础体系QSB建设。

2016年,公司圆满完成长安汽车QCA升旗仪式,作为长安汽车战略供应商,公司综合业绩等级优,质量业绩等级优。同时,公司连续多年获得长安汽车“优秀供应商”、“协同贡献奖”和“供应商质量认证”、福田汽车“合作共赢奖”、雷沃集团“质量贡献奖”、凯马汽车“优秀供应商”和“产品质量奖”、唐骏汽车“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4、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高效、运作有序的管理机制。在推进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引进ERP系统和“云之家”系统,着力推进科学化管理,构建信息化平台,对企业资源合理调配、改善企业业务流程、严格把控品质管理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坚持外邀内训,并打造兴民自己的内训师队伍,聚焦发展抓人才,活力打造再谋新思路,为公司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2016年,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各类体系建设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同时公司继续推行持续改进,从各方面深挖掘、多思考,发挥全员智慧,为公司流程简化、降本提效等方面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5、资本运作

公司在立足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资产与资本运营,借助资本市场功能,外延并购;助力产业基金寻求外延式发展和拓宽投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舞资本长袖,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快速扩张提供了强力支撑。

2016年,公司出资2.46亿元收购车联网运营服务龙头企业九五智驾58.23%股权;并先后参股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广联赛讯和彩虹无线,参与设立兴民汽车产业基金,全面实施转型升级战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86.09%,主要系合并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及九五智驾利润增加等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与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九名股东签订了《关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九五智驾58.23%的股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九五智驾股东大会已通过上述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已经支付,股权交割手续已经完成,九五智驾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赫男

2017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6人,参加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7)第0000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15.17万元,同比增加17.1%,实现利润总额9,835.79万元,同比增加134.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81.63万元,同比增加86.09%。

本报告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7)第00005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16,334.7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4,449.14元,再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137,000.50元,剩余利润44,474,885.13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21,496,993.3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5,971,878.45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股本513,700,05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37,000.5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7)第000089号的《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及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0亿元,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等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办理上述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高赫男先生、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易舟先生和吴卫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长华先生、宋靖雁先生和申嫦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7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以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用于置换前期收购英泰斯特股权的部分并购款。公司以持有的英泰斯特51%股权作为质押,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7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7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赫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董事。

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的姐夫,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志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销售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邹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积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财务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积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系董事崔积和先生的弟弟,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积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政协龙口市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龙口市第十三届和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于1999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龙口市一轻工业局党委秘书、龙口市铸造厂办公室主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崔积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系董事崔积旺先生的哥哥,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0年生,大学学历。1991年7月至1995年4月担任武汉印刷厂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0年4月担任东莞兴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4月至2005年9月任武汉兴烨电子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经理。

易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卫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2016年任职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副总裁、上海业务总部总经理,任职期间,累计实现承销收入约14亿元,完成22单IPO业务、20余单再融资及并购业务、20单以上债券业务。典型项目包括法拉电子首发、2002年天士力再融资、2003年建发股份再融资和2007年、2008年南山铝业再融资、2010年滨化股份和兴民钢圈首发,2014年龙大肉食首发,2015年全筑股份首发,2015年润欣科技首发,2015年恒通股份首发等项目;曾先后担任2010年东信和平首发、2007年金龙汽车再融资、2007年海隆软件首发、2008年福星科技再融资、2012年博晖创新首发、2014年晶方科技首发等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吴卫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长华:男,中国籍,中共党员,1954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兼调解中心主任、执行庭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督导室副主任。2010年起任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长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靖雁:男,1964年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198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助教、讲师,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学系研究助理,1999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副教授、副系主任,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交通部中国智能交通框架体系自动公路系统专家组副组长,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PATH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香港中文大学自动化与计算机辅助工程系副研究员,2005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副系主任,200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国家863高科技项目专家组专家,2010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靖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嫦娥: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在此期间从助教升到副教授。2003年1月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后并入管理学院)调入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并于2010年晋升为会计学教授,于2011年任博士生导师,主要讲授的课程是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和税务会计,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税务筹划等书籍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基金项目1项,两次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年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十大(每年评十个)教学名师奖。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开源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嫦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公告编号:2017-01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层面、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7)第00005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16,334.7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4,449.14元,再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137,000.50元,剩余利润44,474,885.13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21,496,993.3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5,971,878.45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股本513,700,05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37,000.5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3月14日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管海清先生、陈云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管海清: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曾任山东兴民车轮技术部技术员;山东兴民车轮总经理助理;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总监。

管海清先生持有公司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云经: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曾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一部部长、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部长;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艺部部长。

陈云经先生持有公司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1选举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2选举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3选举崔积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4选举崔积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5选举易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6选举吴卫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1选举刘长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2选举宋靖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3选举申嫦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管海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2选举陈云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述职。

议案8和议案9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议案5、议案8和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8和议案9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8将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子议案8.1和8.2。子议案8.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8.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8.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子议案8.2为选举独立董事,9.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9为选举监事,10.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8.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9,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对议案1至议案7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议案8和议案9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崔积和先生,财务总监刘荫成先生,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部分股权收购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192.8万元收购并增资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取得其51%股权。截至2015年10月底,英泰斯特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以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用于置换前期收购英泰斯特股权的部分并购款,公司以持有的英泰斯特51%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授权董事长高赫男先生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贷款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7000001808038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注册资本:169,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不超过1.7亿元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以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

5、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6、公司担保情况:公司以持有的英泰斯特51%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助于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并购贷款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3月14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刚结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预计不能在任期届满前完成选举工作。为保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度延期进行。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1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经过与会人员讨论和投票决定,选举陈伟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核实,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伟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12月生,中专学历。曾就职于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采购部,2007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采购部,现任采购部副部长。自2011年3月15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