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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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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13日起对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予以修改。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在“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四)资金净额结算”中将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2: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修改为: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1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2: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修订自2017年3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华西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西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3月1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西证券办理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25)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二、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13日起对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予以修改。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在“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四)资金净额结算”中将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入申请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2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修改为: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3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1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3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上述修订自2017年3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