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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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任勤民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亲自出席监事8名。外部监事孙枫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外部监事韩玲珑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枫

成员:孙枫、任勤民、吕汉泉

2、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玲珑

成员:韩玲珑、顾卫平、孙立新、张静、楼缨、陈显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任勤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王洪卫(主任委员)、陈震山、宋剑斌、Ian Park、郑斌。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范卿午(主任委员)、邢承益、章小华。

(3)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邢承益(主任委员)、刘峰、王家华。

(4)审计委员会:刘峰(主任委员)、范卿午、王卫华。

部分董事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震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要求对捐赠事宜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继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并将各类信贷资产证券化总额度提高至200亿元,该额度可在2017年、2018年两年内滚动循环使用。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制订发行计划,根据监管规定对基础资产类型、受托机构(发行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相应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湖州分行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湖州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的报批和筹建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十三五”信息科技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