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9 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明辉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增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辉、于恩沅、张正东、姜洪波、王峥强、李文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廷安、郭宗昌、郑登渝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2016年度公司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增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明辉、于恩沅、张正东、姜洪波、王峥强、李文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概述
2016年,公司与关联人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需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16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清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1400716425207U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办公地点及注册地:建昌县八家子镇
经营范围:硫铁矿、铅锌矿、银矿开采;矿石加工、销售;矿山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用物资销售;钼多金属普查(限分公司经营);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限分公司经营);钢铁铸件、矿山机械配件加工;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的第二大股东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较好,本公司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出发点。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实必要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会前对公司与关联人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需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16万元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