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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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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7-01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071,250,000股的0.0411%。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45元/股,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12月2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5.0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7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5、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已于2016年6月28日实施该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由2,000万股调整为4,000万股。

6、2016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2.4万股。

7、2016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孙平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45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以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鉴于激励对象孙平等6人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2015年12月21日,孙平等6名激励对象共获授限制性股票22万股;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3,56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孙平等6人获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万股调整为44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11%。

(三)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45元/股。

另,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请求。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于2017年3月8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71,250,000元减少为1,070,810,0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