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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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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8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是具备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印刷供应商。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具有丰富印刷生产运营经验的团队,形成了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整体服务能力。在全国烟草行业中,公司已经与浙江中烟、云南中烟、广东中烟、川渝中烟、贵州中烟、山东中烟、陕西中烟、湖北中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成为广西中烟、河北中烟的合格烟标印刷资质供应商。

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烟标,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利群”、“雄狮”、“摩登”、“云烟”、“红河”、“红塔山”、“玉溪”、“双喜”、“娇子”、“红金龙”等多个知名品牌,其中“利群”、“云烟”、“红塔山”、“玉溪”、“双喜”、“娇子”为2014年全国销售额前十五位卷烟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2016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6,83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8%;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5,036.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549.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00%。

(2)2016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烟草行业受经济形势严峻、整体经济下行及控烟程度等影响,过去一年尤为艰难,全国卷烟销售出现下滑。根据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显示:2016年实现销售4,701万箱,比上年同期下降5.6%。我司在2016年整体外围环境影响下,克服诸多困难突破业绩实现营业利润增长,整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务拓展:通过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发挥自身经验、研发与技术积累、大力提升服务质量,面对行业库存清理实施“零库存”要求,充分响应了快速交付、品质保证,应满足各中烟的各项要求,2016年订单得以增加。

2)全面参与各中烟招标工作:积极应对各中烟招投标工作,通过优化报价系统及提升企业资质,在对老客户浙江中烟、云南中烟、湖北中烟中标产品排名及总量都得到提升,其中浙江中烟新中标品牌1个,湖北中烟新中标品牌5个,订单实现增长。

3)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益生产的管理理念,垂直财务管理、办公自动化和ERP系统,加强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管控,进一步强化集团化、集约化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最终实现对经营效益的转化;以及充分利用在生产规模上的优势,通过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各项优化措施,积极降低生产成本。

(3)2017年度工作规划

1)进行募集方案的实施,具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A.厂房改造、设备采购及技改,强化装配力量以提高产能利用率及工艺提升、节能降耗、提升效益;练好内功,提升全面运营能力,从提升内控标准化水平、品质管理、优化工艺与新材料应用、及利用数据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创造效益最大化。

B.研发中心加速建设、全力打造,为现有客户提升全方位配套服务,以从新产品中标途径实现销售突破;公司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将持续创新,加强研发投入,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创新工作,加速成果转化,切实发挥技术创新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2)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对于未进入的中烟,努力进行资格认定以纳入供方体系,通过产品研发打开各中烟业务链接点。

3)企业精细化管理强化、深化与推动,全面做好成本分析、预算管理等工作从而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持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2月24日以书面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应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独立董事的2016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肖海兰女士所作的《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31.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1.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84元/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5,036.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549.75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定,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10,68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34,916.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宏清、孟学、肖海兰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计算)。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孟学女士简历见附件。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 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孟学女士简历

孟学,加拿大国籍,1965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6年在广东潮州发展银行任职、2006年至2011年担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担任鸟语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2月24日以书面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镇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31.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1.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84元/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5,036.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549.75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审定。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定,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10,68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34,916.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计算)。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自己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9.1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17-02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烟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的改进及全过程质量控制,凭借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印刷服务取得了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骨干品牌烟草厂商的高度信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831.2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1.07万元,比上年增长3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31.11万元,较上年增长32.44%。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可分配范围,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6个月内,提议人、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2、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形。

3、高比例送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包装”)拟与新宏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化妆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因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张宏清、孟学、肖海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宏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化妆品厂区

法定代表人:张康英

企业性质:合资经营(港资)

注册资本:268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814182

经营范围:护肤化妆品的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在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增加:生产经营洁面乳、沐浴露、洗手液、洗发水、焗油膏、护发啫哩水、爽身粉、染发膏、防脱毛液、脱毛剂。从事位于宝安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宏泽厂区厂房、食堂宿舍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宏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潮州宏泽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0%。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876.70万元,净资产1770.91万元,2016年1-12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11.19万元,净利润-390.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的说明:新宏泽化妆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清、孟学夫妇控制的企业。张宏清、孟学夫妇合计持有宏泽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宏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宏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60%的股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宏泽化妆品的《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为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内面积合计为5,136.78平方米的员工宿舍及2,158平方米的食堂。

(2)租赁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租金费用: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20元计算,房屋物业管理费按租赁面积加梯间面积(梯间面积80平米)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5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57.77元。

(4)代收代缴水、电费: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金额以相关收费单位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5)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6)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1-12月,新宏泽包装与新宏泽化妆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70.84万元,全部为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未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程序合规;该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合理,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和新宏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3: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周四)-2017年3月31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4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八)股权登记日:2017 年3月24日(周五)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9项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按附件三《股东登记表》填写完善好相关内容进行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工作时间为: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0;联系传真:0755—82910168。

(四)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910888转8281、0755-23498707

传真号码:0755-82910168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邮编:51811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新宏泽”(股票代码:002836)股票股,现登记参加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孟学女士简历:

孟学,加拿大国籍,1965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6年在广东潮州发展银行任职、2006年至2011年担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担任鸟语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17-02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7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第525号《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以保证项目正常实施。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859.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05号)。

本次置换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无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59.1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自己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9.1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9.1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新宏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新宏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新宏泽本次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相应的鉴证报告。

3、新宏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发行申请文件一致。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新宏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新宏泽使用募集资金1,859.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05号)。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宏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3月16日(周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肖海兰女士、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明珠女士、财务总监李艳萍女士、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甘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1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017年3月8日经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度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或扣除的银行手续费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700,000.0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9,520,000.00元,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466,971.6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本部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建立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