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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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1日,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玉龙股份”)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与公司控股股东拉萨市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合科技”)于2017年2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各方约定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02,432,75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知合科技,转让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05%。

2017年3月9日,公司接到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3月9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知合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235,399,3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0%,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四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8,046,1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4%。

另根据协议约定,在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的同时,解除唐永清、唐柯君就其持有的玉龙股份合计100,375,562股股份(其中,唐永清57,000,000股,唐柯君43,375,562股)相关股东表决权对知合科技的委托,上述合计100,375,562股股份设置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已于股份协议转让办理完毕同时无条件解除。同时,为配合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履行,公司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吕燕青将原质押给知合科技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58,483,250 股解除质押,相关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2月28日解除质押登记,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关于各方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