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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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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肖志兴、徐滨、李泽宏、何为(期满离任)、苏启云(期满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6年度利润拟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4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50万元(含税)。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6,611,858.8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753,398.13 元,基本每股收益1.01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03,442,978.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107,115,271.35 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 年3 月30 日召开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决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9日,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一、事项概述

(一)授信主体: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授信额度1.5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该授信额度同时可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和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共用,具体额度分配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贸易融资额度(包含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口开证、出口押汇、出口T/T押汇、出口保理)、非融资性对外担保、国内信用证等,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置换他行流动资金贷款,进口开证可用于进口自用设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融资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和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可共用此授信额度,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融资由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授信主体: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对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授信额度4亿元(用于最长不超过5年期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对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4、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500万美元,期限1年,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包括500万美金等值额度,用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包括进行外汇、利率、商品等类型的即期、远期、掉期及期权等衍生产品交易。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500万美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三)授信主体: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500万美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500万美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7000万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67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5、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6、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3年,用于高多层线路板技改项目,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授信主体: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开发区分行对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5000万元,期限3年。该授信额度由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开发区分行对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8000万元,期限1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姜雪飞先生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08月27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5、经营范围: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生产(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线路板钻孔加工(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深圳崇达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5.50%。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二)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03月21日

2、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西街11-2号-1-3层

3、法定代表人:姜曙光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5、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加工、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业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大连崇达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1.87%。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7 月9 日

2、注册地址: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363 号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5、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江门崇达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39.26%。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担保和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可有效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976.88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2%。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号)核准,崇达技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1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1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7,6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747,86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已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16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门崇达”)实施的小批量PCB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86万元对江门崇达增资。增资完成后,江门崇达以增资款中的277,464,775.37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2、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6年11月29日,全资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购买了总额为42,000万元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1:系本公司、江门崇达与中国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2:系江门崇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将人民币420,000,000.00元委托银行通过交易工具实现资产增值,到期日为赎回日,平均年收益率为3.00%。

注3:系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置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800,000.00元。

注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423,580,609.87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800,000.00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0,780,609.87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计投入募集资金32,792.4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42,078.06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在不影响江门崇达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3月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7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3、4、5、6、7、9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7年3月2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会议议案无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茜茜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截止2017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附件二: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姜雪飞先生,独立董事徐滨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余忠先生,保荐代表人黄艺彬女士等。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剑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