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7-01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7日,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航海运”)持有的公司股票36,925,853股(占公司总股本3.64%)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08号。

2017年3月9日,公司接到顺航海运书面告知函。函件称,顺航海运近日接到天津高院(2017)津民初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显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就与顺航海运因置出资产承诺未及时履行导致的纠纷提起诉讼,并于2017年1月16日向天津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天津高院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顺航海运名下价值277,682,413元的财产。具体保全财产为顺航海运持有的公司36,925,85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64%)。

截至公告披露日,顺航海运持有本公司181,01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9%,累计质押18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88%,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75%;累计司法冻结181,01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00%。

上述顺航海运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但可能会对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及本次股权转让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