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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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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收购事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勤上股份,证券代码:002638)于2017年02月0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年02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股权收购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02月20日(周一)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2017年02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本次拟收购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达”)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成都高达持有的成都七中实验学校100%的股权。

成都七中实验中学成立于2003年,是一所国际化、全日制,集小学、初中、高中三部分为一体的民办公助的学历制的寄宿式学校,是一所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所有权人为高达投资,由高达投资提供资金投资兴办,近几年成都七中实验中学学校总人数均保持在5500人左右,具有稳定的学生生源和收入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相关交易方式及架构正在协商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同时,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尚有部分工作未完成。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勤上股份”)董事会于2017年0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03月10日(星期五)14:00-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03月09日—0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3月09日下午15:00至2017年03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7年03月07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陈永洪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2,427,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508%。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均为2017年03月0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053,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99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373,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11%。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洁律师、云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永洪先生、邓军鸿先生、黄锦波先生、陈文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1.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邓军鸿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1.3、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1.4、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鞠新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2.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治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380,1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854,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2.2468%。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姚丽萍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72,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47,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7325%。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427,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902,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03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03月0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陈永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陈永洪先生、邓军鸿先生、鞠新华先生担任,其中陈永洪先生为召集人。

(2)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生、邓军鸿先生担任,其中鞠新华先生为召集人。

(3)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治强先生、鞠新华先生、陈文星先生担任,其中王治强先生为召集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生、黄锦波先生担任,其中鞠新华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永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伟华先生、胡绍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聘任孙伟华先生的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胡绍安先生的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军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绍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胡绍安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胡绍安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邮箱:ks_dsh@kingsun-china.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房婉旻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告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房婉旻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邮箱:ks_dsh@kingsun-china.com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李敏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3月10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陈永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永洪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2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军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东莞市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巨千家具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邓军鸿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6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锦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东莞市果菜公司。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黄锦波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9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文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天马毛织厂。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文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鞠新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0年生,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于中国财政部会计司,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和英国公司的财务部,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任董事、合伙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泽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鞠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治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吉林大学博士学历。曾先后任教于吉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院,2003年起,在清华大学化学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大洋协会理事,国家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评估专家,国家环保总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评审专家,国家电子化工材料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治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绍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胡绍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4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伟华先生:中国香港籍,1957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香港索恩照明公司高级经理、飞利浦照明集团亚太市场总监、香港金山集团照明部总经理;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房婉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曾就职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3年加入本公司,在董事会办公室担任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房婉旻女士已于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房婉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TTI创科集团任高级内审专员,东莞荣祥企业事务所任财务经理,东莞市正联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15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至今。

李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03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03月0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芬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张素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3月10日

附件:

张素芬个人简历

张素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州市王府井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汽集团属下广州市索哥波灯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西勤上光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鄂尔多斯莱福士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监事。

张素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