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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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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根据表决结果,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根据表决结果,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2 月 23日、2017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42,594,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15,496,000股的41.24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84,907,09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315,496,000股的36.861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7,687,32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315,496,000股的4.3852%。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7,688,42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315,496,000股的4.385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第四届监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1.1.1 审议《关于选举乔鲁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2 审议《关于选举侯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3 审议《关于选举张明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4 审议《关于选举李德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5 审议《关于选举李晓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1.1.6 审议《关于选举龙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646,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25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740,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3565%。表决结果为当选。

1.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1.2.1 审议《关于选举于秀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表决结果为当选。

1.2.2 审议《关于选举王艳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0,176,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4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5,270,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091%。表决结果为当选。

1.2.3 审议《关于选举孙进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0,190,2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6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5,284,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8325%。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审议《关于选举李青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58,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52,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047%。表决结果为当选。

2.2审议《关于选举马晓惠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选举票数541,585,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4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56,679,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506%。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案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99,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71%;反对1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111,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1,2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9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222%;反对1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179%;弃权2,111,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1,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6598%。

议案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99,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71%;反对1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111,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1,2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9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0222%;反对1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179%;弃权2,111,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1,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6598%。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亮、胡安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乔鲁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乔鲁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乔鲁予、侯旭东、张明义、李晓华,独立董事为王艳梅,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乔鲁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龙隆,独立董事为孙进山、王艳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孙进山;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张明义,独立董事为于秀峰、孙进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于秀峰;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侯旭东,独立董事为王艳梅、于秀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王艳梅;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旭东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侯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总经理侯旭东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1,38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72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60,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660,000元。

侯旭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华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615,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33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27,5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285,000元。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708116

传真:0755-26498899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

李晓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义、李德华回避表决。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明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常务副总经理张明义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90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48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40,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420,000元。

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1,32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66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55,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660,000元。

张明义先生、李德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富培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48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255,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21,25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225,000元。

富培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瞿四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瞿四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何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708116

传真:0755-26498899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

何娜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乔鲁予先生简历

乔鲁予,男,1956年出生,中国籍,澳大利亚长期居住权,高中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0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乔鲁予持有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9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劲嘉创投持有公司32.7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乔鲁予是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71.44%,世纪运通持有公司4.14%的股份,除以上两种持股方式外乔鲁予未通过其它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旭东先生简历

侯旭东,男,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07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侯旭东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28%,世纪运通持有公司4.14%的股份,侯旭东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义先生简历

张明义,男,194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义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德华先生简历

李德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文化。1996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华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28%,世纪运通持有公司4.14%的股份,李德华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华女士简历

李晓华,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清华茂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2003年8月至2012年5月历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而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晓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李晓华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未提出异议。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华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隆先生简历

龙隆,男,195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今,历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周边地区研究中心副主任、开放政策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理事、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广东世兆荣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隆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秀峰先生简历

于秀峰,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88年起,历任吉林省桦甸市司法局团委书记,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秀峰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艳梅女士简历

王艳梅,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学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曾任浩宁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11 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现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秘书长、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艳梅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进山先生简历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职于深圳技师学院。历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亚泽金属屋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硕贝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硕贝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进山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富培军先生简历

富培军,男,1968年4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西安公路学院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先后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000782),任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富培军先生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瞿四美先生简历

瞿四美,男,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担任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深圳特发通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锦胜包装(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瞿四美先生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7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娜女士简历

何娜,女,198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4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何娜女士通过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李青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李青山先生简历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李青山先生简历

李青山,男,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今,任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青山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万春秀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万春秀女士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万春秀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万春秀女士简历

万春秀,女,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9月至今在公司生产事业部任职,现任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办秘书、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万春秀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