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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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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17年3月9日,会议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新闻中心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渝开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61,482.49元,每股收益为0.145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950,522.35元,资本公积为1,186,175,139.58元。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保证公司现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审查,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16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16年度的年度薪酬。

由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安金先生、董事李尚昆先生在公司获取薪酬,因此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6年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根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74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均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一、二、三、五、六、八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全体监事。2017年3月9日,会议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新闻中心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渝开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61,482.49元,每股收益为0.145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950,522.35元,资本公积为1,186,175,139.58元。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保证公司现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性现金需求,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议案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7年在日常经营中,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城投”)等关联方发生一些业务往来,主要是代管经营重庆城投资产、对重庆城投工程建设代理、对重庆城投、公租房公司物业进行管理、接受路桥公司对石黄隧道进行维护等业务。预计2017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1741万元。公司201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60.25万元(未经审计)。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如下:

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伟

(2)注册资本:200亿元整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5)与公司关系:母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50,117,054,790.91元,负债总额75,171,815,994.18元,净资产总额74,945,238,796.73元,资产负债率50.08%,营业收入2,617,069,199.74元,净利润978,639,551.72元(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政

(2)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8楼

(4)主营业务:从事鹅公岩大桥、黄花园大桥、石黄隧道、李家沱大桥及主城八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安全维护及提供有关服务后的收费工作

(5)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城投路桥资产总额110,094,522.36元,负债总额87,945,466.53元,净资产总额22,149,055.83元,营业外收入503,553.80元,净利润278,300.07元(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重庆市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映龙

(2)注册资本:10亿元整

(3)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重庆投资大厦28层

(4)主营业务:公租房建设投资,物业管理

(5)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租房公司资产总额36,472,114,112.77元,负债总额20,130,019,167.05元,净资产总额16,342,094,945.72元,营业收入6,640,971.98元,净利润18,660,048.05元(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重庆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安金

(2)注册资本: 30917.49万元

(3)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西侧(会展中心)

(4)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房屋租赁

(5)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会展置业资产总额793,819,059.03元,负债总额644,052,318.01元,净资产总额149,766,741.02元,营业收入103,068,405.25元,净利润-27,049,120.22元(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目的,主要为增加公司收入,降低公司成本;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关联交易量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两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于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服务,交易金额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低,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未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1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会展经营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00万元;以往年度延续至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道金公司、捷兴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200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0,2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董事会2016年度提出现金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渝开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661,482.49元,每股收益为0.145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950,522.35元,资本公积为1,186,175,139.58元。

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较好,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我们同意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2016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16年度履行相关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他们在2016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全体员工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始终秉承“改革、转型、发展、突破”的经营方针,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着力解决资产结构,统筹兼顾公司全面发展。公司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股权处置取得突破,融资税改卓有成效,品牌建设再创佳绩,安全维稳平稳可控,党建工作有声有色,实现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为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事项。

四、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6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公司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两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于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服务,交易金额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低,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未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曹国华

独立董事:袁林

独立董事:余剑锋

独立董事:陈煦江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2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0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6.7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房地产开发、会展经营、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重点关注了下列高风险领域:组织架构、财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与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已经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公司的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3)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层中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直接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大小,与公司上年度净资产额进行比较,确定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缺乏集体民主决策程序,或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公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5)媒体经常出现公司的重大负面新闻;

(6)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7)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8)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9)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10)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徐平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3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4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7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 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3:00- 4月12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12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7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联 系 人:钱 华、谌 畅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议案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注: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