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4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涉及海外资产),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2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74)、《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重组进展情况,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80、2017-001、2017-012、2017-017、2017-019、2017-024、2017-029、2017-041)。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KONSALNET HOLDING SPó?KA AKCYJNA(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人力安保、现金处理及押运、联网报警等安保运营服务业务,将对公司现有业务布局进行补充和完善。2017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你公司自2016年12月14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本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简称《停复牌指引》)第十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届满3个月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交易。我部关注到,目前你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请你公司充分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安排股票复牌交易。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停复牌指引》的规定在复牌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其他有关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和协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披露并办理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复杂,分支机构较多,由于境内外语言及法律环境、商业环境等差异,公司及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难度较大。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方案仍处于论证和完善过程中,仍有部分重要资料尚未完全准备齐全,公司预计完成预案仍需要一段时间,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面临的客观困难,相关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3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拟于2017年3月20日或之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及时披露并办理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停牌期间,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自2016年12月14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本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简称《停复牌指引》)第十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届满3个月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交易。我部关注到,目前你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请你公司充分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安排股票复牌交易。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停复牌指引》的规定在复牌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44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100%股权、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100%股权以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卓越”)100%股权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安消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67、2016-184)。

二、收购进展及变更事项

截至2016年10月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之华和万润及中科智能交割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已完成对华和万润和中科智能两家公司的收购。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之启创卓越交割审计过程中,公司及中介机构发现启创卓越在过渡期间(2016年4-8月)存在异常的大额预付账款支出,随即采取应对措施以期妥善解决、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3、2016-257、2016-267、2016-273、2016-278、2016-281、2017-003、2017-010、2017-013、2017-018、2017-023、2017-028、2017-030)。

2017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启创卓越项目〈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启创卓越原股东签订终止收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在中《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签订启创卓越项目《终止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继续积极、严谨地推进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终止协议》能否顺利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终止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约定顺利实施及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终止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其他争议或纠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根据《终止协议》如期收回投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如《终止协议》未能顺利实施,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