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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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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0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8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张凯臣副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孙名扬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在任高管5人,列席4人,潘琪副总经理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专职监事会主席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丽晶、关传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在公司28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孙名扬董事授权委托张凯臣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凯臣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经有效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关铁宁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选举关铁宁先生为董事长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铁宁先生担任董事长均表示同意,我们认为关铁宁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

2、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关铁宁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关铁宁(主任)、李延喜、高建国

审计委员会:李延喜(主任)、李华菊、高建国、张宪军、姜明玉

提名委员会:高建国(主任)、李华菊、孙名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华菊(主任)、高建国、张凯臣、李延喜、莫健闻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因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又遇今年入冬以来煤炭涨价及运力不足,煤款结算方式由赊销款改为预付款等原因,造成今冬煤炭采购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经测算,预计今年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将有较大缺口,因此,黑岁宝拟向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年,并申请公司提供担保。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黑岁宝该项总额2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具体授信担保额度:龙江银行科技支行15000万元;交通银行阿城支行10000万元,总计25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主要风险是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对此,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该企业董事长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该企业总经理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企业作为阿城区唯一供热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结合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银行授信的使用情况及该企业财务和现金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按期还款使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及时披露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本次担保未取得黑岁宝另两家股东的反担保,公司作为黑岁宝绝对控股股东,承担着主要的经营管理责任,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黑岁宝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将择机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提供2.5亿元银行授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以往交易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议案,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黑岁宝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

详见本日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空缺,经考察,董事会拟聘任陈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曦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陈曦,女,汉族,1986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09年参加工作,2014年进入公司证券投资部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陈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关铁宁先生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附:

关铁宁先生简历

姓 名:关铁宁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61年5月19日

文化程度:硕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简历:

1983.08-1985.02 东煤公司煤田地质局科员

1985.02-1988.10 哈尔滨市计委能源处科员

1988.10-1990.10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助理工程师

1990.10-1993.06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

1993.06-1994.01 哈尔滨市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1994.01-1994.11 哈尔滨市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1994.11-1998.06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综合业务处 处长

1998.06-2000.12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总经理行政助理

2000.12-2004.05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

2003.06-2006.0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4.05-2005.06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副总经济师

2005.06-2006.03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

2006.03-2014.02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4.02-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7年3月10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 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

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25000万元;2012年经股东大会批准为被担保人95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3月10日,已偿还76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拟向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年。经黑岁宝申请,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一)基本情况:

黑岁宝因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又遇今年入冬以来煤炭涨价及运力不足,煤款结算方式由赊销款改为预付款等原因,造成今冬煤炭采购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经测算,预计今年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将有较大缺口,因此,黑岁宝拟向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申请贷款授信总计250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期限1年,并申请公司提供担保。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黑岁宝该项总额2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投放之日起1年。

具体授信担保额度:龙江银行科技支行15000万元;交通银行阿城支行10000 万元,总计25000万元。

除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外,2012年9月27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10月1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见公司2012年9月28日临2012-026号公告及2012年10月17日临2012-028号公告),审议批准为黑岁宝95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3月10日,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为黑岁宝实际提供担保额9500万元已偿还7600万元。除上述及本次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保证协议尚需与龙江银行科技支行和交通银行阿城支行协商确定。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黑岁宝25000万元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黑岁宝2015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8%,2016年末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9%,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凯臣

注册资本:9,37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水泥、肥料生产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香港天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黑岁宝51%、25%和24%股权。

主要经营指标:

2015年末资产总额126,7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58万元,负债总额98,6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880万元,所有者权益28,141万元,资产负债率78 %,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4,118 万元,实现利润4,190万元,净利润3,224万元。(经审计)

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140,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23万元,负债总额111,5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959万元,所有者权益28,875万元,资产负债率79%,扣除分期确认收入的递延收益(配套费收入)后,总资产负债率64%,实现销售收入48,371万元,利润总额1,228万元,净利润735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27,400万元,其中短期贷款27,400万元;融资租赁13026万元,其中远东融资租赁10738万元,交银租赁228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主要风险是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对此,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该企业董事长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该企业总经理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企业作为阿城区唯一供热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结合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银行授信的使用情况及该企业财务和现金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按期还款使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及时披露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本次担保未取得黑岁宝另两家股东的反担保,公司作为黑岁宝绝对控股股东,承担着主要的经营管理责任,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提供2.5亿元银行授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以往交易中未有违约情况发生,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议案,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黑岁宝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50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5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含江海证券)的比例为2.46%和2.46%;未有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未含江海证券)的6.46%,累计担保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未含江海证券)的8.92%。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将择机召开。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