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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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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0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09《关于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17年经营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公司业务快速拓展沿海区域、布局全国的战略规划,并为新增业务板块及新设子公司提供充足运营资金,2017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人民币授信额度65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峰值不超过人民币授信额度70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次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向银行申请实际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以上数据为含保证金的融资金额。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拟调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全部由外部董事构成。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吕伟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吕伟兰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拟于2017年4月6日(周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1《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以上事项中,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简 历

吕伟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发展部职员、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吕伟兰女士已于2011年5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吕伟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6850618 传真:0571-86850639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7-0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抓住新一轮国家电力改革机遇,现金出资2亿元组建全资售电平台公司,开展售电业务。通过“电力贸易”纽带,有效串联公司现有板块业务资源,成为供应链的有效组织者,挖掘新的盈利空间。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中拓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中拓电力”)

2、法定代表人:丁建国(暂定)

3、住所:杭州(暂定)

4、注册资本:2亿元

5、经营范围:购电、售电、新能源技术开发、电力能源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管理服务、用户能效管理技术、送变电工程施工、电力设备维护、电力项目投资、电力信息系统开发、电力系统安装服务、电力物资销售等业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出资情况:根据经营需要分期出资,暂定首期实缴资本1000万元,运营第1年末实缴500万元,运营第2年末实缴500万元。国家政策允许时公司拟实施中拓电力经营管理团队持股方案。

8、项目背景:2015年3月,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售电市场主体资格,售电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

在电力市场逐步开放过程中,电力产品逐步回归大宗商品属性,电力贸易将成为公司现有供应链集成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与公司现有大宗贸易上下游资源、业务形态实现密切互补。公司将抓住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机遇,抢占市场先机,参与售电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公司作为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9、盈利模式:中拓电力为平台公司,拟根据业务拓展情况和各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投资注册售电项目子公司。

中拓电力将凭借公司所拥有的钢铁、化工、交通、煤炭等高能耗上下游客户资源基础,代理电力用户开展市场化协议购电或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获取电价差利润,在此基础上,通过收购优质配网资产获取供配电许可资质,开展不限于光伏、储能、分布式能源、余热发电、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多能互补业务,提供配电工程、能效监测、电力运维、节能改造等增值服务,实现企业盈利。

10、项目核心竞争力

(1)行业背景及市场地位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的商贸流通运营历史及文化背景,已建成完善的大宗流通管理体系,行业经验丰富,管理机制成熟,资金统筹能力强,专业人才队伍稳定。电力贸易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业务属性相同,是公司熟悉和精通的领域。对于前期快速开拓售电市场,公司具有先发优势。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交通集团为浙江省资产规模最大的企业集团,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具有较强公信力、影响力和融资能力,公司总部所在地营商及融资环境较好,亦能为前期售电市场开拓提供有效支撑。

(2)客户资源及业务协同优势

目前电力供需市场下电力产能过剩,因此客户资源是电力行业的核心资源。公司大宗贸易上下游及其关联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交通集团均为电力大客户,充分挖掘并利用市场优势区域客户的用电需求,将为公司带来较大收益。同时,电力贸易可与公司现有集成服务体系相契合,充分发挥营销网络体系的协同效应,大幅降低开拓售电业务的风险。

(3)大宗商品电商平台优势

电力贸易具有无实物、互联网化交易的特征。公司自行开发的“中拓钢铁网”已具备大宗商品贸易一站式服务能力,其功能、模式、影响力位居全国同行前列。公司的互联网基因为后期能源互联网、电力交易平台的搭建提供平台支撑。

11、项目管理团队

国内售电市场是一个全新市场,需要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公司拟组建的经营管理核心团队均为电力行业专业人员,拥有丰富的能源项目管理经验,特别在市场较为开放的分布式光伏领域和电力软件系统开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并具备独立建设开发电力销售服务平台及用户侧能源管理系统的能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售电平台公司,是公司响应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实现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市场开拓风险及对策

售电平台公司若不能在售电市场前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打开市场,形成有效项目落地,可能存在失去市场先发优势的风险。中拓电力将加快设立进程,加强内部协同,前期以迅速获取客户资源为主要目标,根据市场政策现状划分重点区域,加快注册成立广西、江西、山西、江苏等地售电子公司并迅速组建团队开展业务。

(2)政策风险及对策

目前电力体制改革尚处于前期阶段,交易模式、交易规则及保障制度尚在逐步完善过程中,政策及规则的变动可能会影响售电公司业务开展。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电力改革政策动态,制定相应经营策略,把控交易风险,经营前期以稳健推进为主;切入多能互补和电力服务业务,通过开展大型能源项目咨询、工程服务、智能用电服务、节能服务等政策风险较小的业务,保障售电平台公司正常运行。

(3)运营风险及对策

目前电力改革进度各地均不同,且各地的电力报价策略和惩罚机制也有区别,若管理团队不熟悉当地政策,用户电量策略不准确,可能造成竞价失败或偏差惩罚。中拓电力将与专业电力经济咨询机构合作,引进当地专业人才,不断完善报价机制,提升报价成功率,提前建设能源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尽可能缩小电量预测偏差。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大宗贸易服务商,目前已积极涉足煤炭、钢铁、有色、矿产、交通、建材等领域。本次组建售电平台公司,可串联公司现有能源体系,打造能源生态圈,使公司不仅是贸易体系的参与者,更是供应链的组织者,符合公司向大宗贸易供应链服务集成商转型的战略目标。售电项目为轻资产项目,资金投入少,见效较快,长期来看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7-1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拓”)业务发展,强化公司整体融资能力,拟对浙江中拓现金增资4亿元。增资完成后,浙江中拓注册资本将增至5亿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靓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8层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铁、钢铁炉料、钛合金、建筑材料、原油(不含成品油)、煤炭(无储存)、焦炭、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木材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矿产品(不含专控)、有色金属、汽车的销售,实业投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租赁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中拓总资产64,213.18万元,总负债53,641.88万元,净资产10,571.30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339,925.31万元,净利润1,105.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中拓成立于2008年9月,原为“浙江中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2月,因公司将浙江中拓定位为杭州管理总部和运营总部,对其进行更名和迁址。目前浙江中拓下设钢铁四部、钢铁五部、有色发展部、交通物资部和期现结合部等五个业务部门,主要从事钢材、原材料配供配送、代理业务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中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2016年6月,公司总部迁至浙江杭州,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浙江中拓定位于杭州管理总部和运营总部,并将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业务,故而现有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其定位要求及快速扩张的业务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对浙江中拓增资至5亿元,迅速充实其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业务扩张需要,同时发挥杭州融资成本低、效率高、金融产品多样化等金融区位优势,打造其成为杭州融资平台,提升公司整体融资能力,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进一步增强资金运营安全性。

2、存在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主体以全部财产包括股东的认缴出资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浙江中拓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加到5亿元,增加了公司的责任风险。应对措施:为避免上述风险,将浙江中拓纳入公司制度管理体系,加强其内部业务管控,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加强团队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利于浙江中拓增强资本实力,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大宗贸易业务,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9《关于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的公告》、2017-1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注: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规定,包括本次投资组建售电平台公司事项在内,过去十二月内公司累计交易金额已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过去十二个月内其他交易情况简要披露如下:

1、出资5000万设立广东中拓物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详见2016-25《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2、出资5000万元设立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详见2016-43《关于投资设立物流公司的公告》。

3、出资285.9万元、504.9万元分别收购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湖南中拓瑞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股权。

上述投资事项累计投资金额10,790.8万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

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0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打“√”。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