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其中董事张懿宸、张锐、杜浩洋、周永健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张力、王景、吴韬,现任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永健、金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5,231,690.74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523,169.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61,732.30元,扣除2016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6,344,463.8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5,925,790.17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月31日总股本4,183,678,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418,367,821.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八、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古玉秋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顺信丰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3,349.2340万元变更为418,367.8213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注册资本有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哲莹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17年3月9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林哲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自有用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林哲莹先生简历
林哲莹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法国雷恩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博士。1987年至2010年任商务部干部,2011年至2014年任汉科环境科技集团执行董事,2013年至2015年任中青基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至今任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至2016年任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6年12月2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哲莹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543,57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哲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哲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17-0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刘冀鲁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明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十四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5,231,690.74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523,169.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61,732.30元,扣除2016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6,344,463.8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5,925,790.17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月31日总股本4,183,678,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418,367,821.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2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17-02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9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日元、新币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风险和利率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利率互换(浮动利率置换为固定利率)等。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75%。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已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金额,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经营款项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调整订单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后延等情况,导致资金计划不准,远期结售汇存在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其相关流程制度,针对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在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简单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的,将按公司授权规定及时上报审批,马上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4、公司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周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为:2017年4月6日(周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5日(周三)下午15:00至2017年4月6日(周四)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8日(周二),截至2017年3月28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5栋B座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1-2、议案4-9、议案11已于2017年3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议案3-6、议案10已于2017年3月9日经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400
联系人:欧景芬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 3 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顺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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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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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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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