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17年4月5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用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产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7-00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3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宇女士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独立意见和2017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7年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由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食堂、安保、维修、宿舍管理等后勤业务服务,2017年度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六、《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余海青因个人原因申请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经公司监事会讨论,同意强军先生作为监事候选人。监事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1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第八工程处技术员,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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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 2017年3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2.08、12.09、12.10、12.11、13、14、15.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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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建光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监事候选人简介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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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三、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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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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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第八工程处技术员,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监事余海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海青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余海青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海青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余海青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监事会对余海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两个板块,其中建筑装饰板块2016年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1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9.73%。项目中标数量为821个,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0.73%。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16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16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7年公司(及下属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但投资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银行或证券公司开户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 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产品说明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2.58亿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 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六)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 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十二)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 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 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 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 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6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无新增公司
(2)合并范围内减少3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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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新增1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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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范围内减少3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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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新增2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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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范围内减少7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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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17]0132号、[2016]1687号、会审字[2015]15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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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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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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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5版)
(上接1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