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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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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联系人:崔丁元

网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11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www.fundzone.cn

(118)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联系人:蔡之帆

网址:www.xds.com.cn

(11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联系人:吴翠

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fund/

(120)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服电话:95118 / 400-098-8511

联系人:赵德赛

网址:http://fund.jd.com

(121)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王鹤敏

网址:www.fengfd.com

(122)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法人代表:陈姚坚

客服电话:400-9500-888

联系人:张烨

网址:www.jfzinv.com

3.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经中国结算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靳庆军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傅琛慧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傅琛慧

第四节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基金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节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精选景气行业和积极主动精选股票投资相结合,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成果,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70%-95%,权证投资0-3%,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

第八节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投资总监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授权范围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定期不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总监授权下,根据基金经理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三、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采用双层次的投资策略。具体来说是:

第一层次主要通过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确定股票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导向因素、市场环境因素等,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程度和资本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在设定的投资范围内调整股票与现金资产的比例,适度控制系统性风险。

第二层次主要是通过对行业景气循环和个股的研究,精选适合本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股票。公司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下,会形成不同的投资环境和处于不同景气循环周期的产业群,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同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分析方法,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结合对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来判断各行业处于何种景气循环阶段。然后,对于不同行业景气度的行业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不同的上市公司。

(1) 景气上升期

●具有成本、技术和市场优势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处于景气上升期的行业,其行业的总体规模迅速扩大,毛利率水平也在上升,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快速提高。此时行业内的龙头上市公司具有技术、成本、资源、品牌和营销优势,不仅能分享行业高成长的成果,提高毛利率水平和生产规模,而且能低成本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或在细分市场取得领先地位的高成长公司

对于景气上升行业中的非龙头上市公司,因整个行业的规模在迅速扩大,来自竞争对手,特别是行业内龙头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大大减轻。该类公司若能仅仅围绕自身的竞争优势确立有效的竞争策略,就可在某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获得领先优势,并且实现高速成长。

(2) 景气平稳期

●盈利稳定、估值水平合理、有丰厚现金分配的行业龙头公司

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保持稳定。行业内的发展机会主要来自于各企业市场份额的此消彼长和对新的细分市场的争夺。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可以通过自己在行业内的支配地位,利用机会扩大市场份额。

●处于高成长期的细分市场中的高成长公司

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即使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也经常会出现新的高成长的子行业。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因盈利已较稳定,市场份额较大,往往对新的子行业的投资机会不敏感。行业内的二线公司,如果能因应市场的变化而抓住新的投资机会,迅速在新的细分行业中取得领先优势,就可以成为新的行业龙头。

(3) 景气下降期

●基本面有重大改观,而股票价格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变化的公司。

处于景气下降期的行业,市场份额会不断萎缩,投资在很多情况下为负增长。行业内的企业为生存而战,价格战此起彼伏,行业整合加速,部分企业退出市场。此类行业的投资机会主要来自部分公司退出本身所在的行业而进入其他景气度高的行业,或因股东的变更或资产的置换等方面的变化而彻底改变了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第九节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一、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 China A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MSCI China A+20%上证国债

如果未来我国证券市场推出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二、本基金管理人认为,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人所接受;

2、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3、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

4、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因此,本基金选择MSCI China A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第十节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2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慈文传媒(002343)于2016年12月19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是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了《电视剧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合同总金额为2.58亿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收入的30.14%,但是公司未披露该重大经营合同。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2016 年各大视频网站付费会员数量激增,乐视、爱奇艺、腾讯相继宣布付费会员突破2000万。公司与爱奇艺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以大娱乐产业布局为基础,利用双方内容资源和播放平台,打通渠道价值,有望充分享受行业的增长。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股票混合型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7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8月22日至2007年11月23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规定,即股票资产70%-95%,一年期以内的国家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满足第14章(七)有关投资组合限制的各项比例要求。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新增了吕越超先生、李志女士的简历。

2.删除了刘颂先生、阎小庆先生的简历。

3.更新了张文伟先生、陈虹女士、章明女士的简历。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二、“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注册登记人的相关信息。

四、“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份额的计算。

五、“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6年12月3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上接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