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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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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3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14: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吴志良、徐波、何璐婧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以举手与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董事黄学诚属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与本计划存在利益关系,回避表决。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与本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黄学诚属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与本计划存在利益关系,回避表决。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黄学诚属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与本计划存在利益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0)

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定于:

1、 与华安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内容协商、签订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合同;

2、 办理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事宜;

3、 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本次议案需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5、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要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7、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概述

2017年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3日、2017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17年3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亿元建设年产125万只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为了控制项目风险,项目采用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持续投入的方式进行。该项目以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购置土地面积约为243亩(以土地出让招拍挂实际面积为准)进行建设。该项目首期投入2.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投产后将形成产年25万只铝合金锻造车轮的生产能力。项目后期建设进度将根据首期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确定。

本次投资需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对方为华安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单位,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

(一) 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由全资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锻造”)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该项目,日上锻造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2、 名称: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5、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6、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7、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8、 营业期限:2017年2月27日至2067年2月26日

9、 经营范围:钢圈制造;铝合金、镁铝合金轮毂制造;钛合金产品制造;铝合金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及推广应用;铝、铝合金、镁铝合金、钛合金轮毂性能检验及产品检测;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国家限制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 项目实施地点简介

华安经济开发区位于华安县南大门丰山镇,面积78平方公里,2007年成立华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2009年被省信息产业授予“福建省光电产业园”,被国家商务部、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称号,2010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是漳州市北部经济增长极、九龙生态经济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厦漳泉同城化大都市的郊区。

(三)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亿元建设年产125万只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为了控制项目风险,项目采用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持续投入的方式进行。该项目以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购置土地面积约为243亩(以土地出让招拍挂实际面积为准)进行建设。该项目首期投入2.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投产后将形成产年25万只铝合金锻造车轮的生产能力。项目后期建设进度将根据首期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确定。

(四)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三、 项目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的目的

现代汽车越来越多地使用铝、镁、钛合金轻合金材料。铝、镁、钛合金在现代汽车的轻量化中将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被认为是2l世纪最富于开发和应用潜力的“绿色材料”。国内铝合金车轮产量变化趋势可以看出,随着汽车铝合金车轮装配率的不断提高以及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未来我国铝合金车轮的总产量水平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铝合金锻造车轮相比其他车轮,具备自身轻、节省燃油、不容易变形、散温快、刹车的维修费用低、承载能力高、驾驶的舒适性好、安全性好、造型美观等优点,该产品是对公司现有钢制车轮产品的补充与升级。

据统计2015年在中国商用车上铝合金车轮使用量,按照安装数量统计:商用车锻(铸)造铝合金车轮46万件。随着2016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标准于2016年9月21日开始执行,商用车铝合金锻造轮毂的市场红火起来了,据初步统计2016年商用车铝轮安装量将超过128万套。根据行业协会的预测,国内铝合金轮毂未来3-5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50-80%!

据行业协会 统计2014年我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今年经营额突破4000亿元。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将成为汽车产业链中最稳定的利润来源。其中,改装市场的经营额突破1500亿元。而轮毂改装只有大约100亿左右的营业额。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改装市场的开放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十几年前的市场就是当前的中国市场,改装车轮毂市场是一片巨大的蓝海,而这片蓝海需要大量的资金、现金的设备、精湛的技术、优秀的人才才能抵御住外部势力,就目前中国的本土企业,很少能具备这实力,所以这也是我们的机会。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未来市场容量非常广阔,是一个持续增长的高收益的行业。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该项目处于成立初期,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但仍然可能受到经营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管控风险,努力争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首期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项目后续对公司影响的情况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 其他说明

1、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定于:

(1) 与华安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内容协商、签订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合同;

(2) 办理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事宜;

(3) 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2、公司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于2017年3月13日14:00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

6.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后,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及种类、数量;

1.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5、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限售期、可行权日/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6、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授予价格和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7、 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行权的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9、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11、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2、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投资《汽车铝合金锻造轮毂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3月14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董秘办。

4、 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7年3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何璐婧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并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系人: 钟柏安、邱碧华

电子邮件: stock@sunrise-ncc.com

联系电话: 05926666866

传真: 05926666899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5、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要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7、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3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召开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7年3月2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3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清先生主持,以举手与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7年3月1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