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的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自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于2016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并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2017-001、2017-002);2017年1月23日,本公司股票停牌期满一个月,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向深交所提出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11日、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05、2017-007);2017年2月23日,本公司股票停牌期满两个月,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深交所提出申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并于2017年3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 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该公司长期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与交易对手方协商股权收购协议、推进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工作等。公司内部召开了经营班子会议、公司投资发展部及部分董事讨论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建议书及相关意向文件,向交易对手方提供了约束性报价。截至目前,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财务、技术等方面的前期尽职调查,就股权收购协议进行了磋商。

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按时提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和内幕知情人名单档案,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于首次停牌期限届满以及停牌期限届满两个月后,分别向深交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四、 鉴于与交易对手未能就业绩补偿方案及交易价格达成协议,在认真听取中介机构意见,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认为现阶段本次重组事项不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 四、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决策过程

六、 经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的商讨后,本公司专门召开了投资专项会议,部分董事、部分高管、投资发展部成员参加了会议,经审慎研究论证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 五、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八、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会对上市公司长期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 六、承诺

十、 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时,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规定,承诺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一、 七、财务顾问对于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十二、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所披露的进展信息真实,上市公司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八、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 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