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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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部分股份给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部分股份给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肇怀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交易日前收盘价的9折的价格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41,800股至特别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证券账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期择机减持,各期减持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

刘肇怀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目的系为支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安排旨在更好地提高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与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总股本以2017年3月10日收盘数据为准。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长,刘肇怀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13年12月24日履行完毕。

3、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刘肇怀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刘肇怀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自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至本公告日,刘肇怀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不超过于2016年11月30日发布的《减持提示性公告》所披露的减持上限,即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0%。刘肇怀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37,865,500股,通过JHL INFINITE LLC控制公司股份321,235,200股,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559,10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7%,刘肇怀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刘肇怀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09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09月30日、2016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两次大宗交易的方式(交易日前收盘价9折)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转让的公司股票并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本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5%,成交均价为6.218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98,768,100.00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本次购买股票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即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期择机减持,各期减持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