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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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7年3月16日14: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3月 16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5:00至2017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上述三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适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3月13日-15日上午8:3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04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969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杜汛、王莉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上述三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分别投向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无效。

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