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宋华先生因公未能出行;

3、 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杨颖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崔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李红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职务,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罗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罗钧先生简历如下:

罗钧,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邕宁县南州林场财务科长;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丰林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监事。拟聘任丰林集团内部审计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注册资本由468,912,000元变更为479,092,000元。根据2017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第(二)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第六条及第十六条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