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23版)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机构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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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或债券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变动情况
2016年8月,本公司聘请郭长洲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免去原财务总监吴毓锋同志职务。吴毓锋同志自2007年10月起担任我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级相关规定,集团子公司关键岗位高管任期超过五年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故于2016年8月免去其财务总监职务,改由郭长洲同志担任。
2016年8月,聘请吴毓锋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任开宇同志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吴毓锋同志自2002年加入本公司以来,工作与管理能力突出,熟悉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故聘其为副总经理。同时,聘请任开宇同志为公司调研员。
2016年9月,聘请王作义同志为公司董事长,陆涛同志不再兼任董事长一职。公司原董事长雷俊同志于2015年11月离职创业后,由总经理陆涛同志代董事长职位。为加强公司管理力量,提高公司治理与运营效率,经首都机场集团商议决定,委任王作义为本公司董事长。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作为核心股东出资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是首都机场集团金融板块的核心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210,837,078元,开业以来持续盈利,净资本率达80%以上。
金元证券总部位于深圳,在全国 17个省 33 个城市设有39家证券营业部,其中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带为重点,各地区中心城市为辅助,形成了面向全国的立体、多元业务营销网络。同时,公司旗下控股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公司,现已形成证券、期货、基金业务良性互动的证券控股集团运作模式。
金元证券坚持“诚信、亲和、创新、志成”的企业精神和“稳健经营、规范管理、风险控制”的经营理念,并将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的每个环节,在跌宕起伏的资本市场上实现了较好的业绩,实现连续十二年盈利。公司全体同仁以高度使命感、事业心和专业追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服务。并努力为繁荣和发展中国证券市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建设进程贡献力量。在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公司荣获行业B类BBB级。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2,275万元、138,076万元、 192,090万元和78,853,74万元。收入结构上,本公司以佣金及手续费收入为主的轻资本业务占比逐年降低,以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净额为主的重资本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公司发展转型成果逐渐显现,公司收入结构逐步均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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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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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按照业务分类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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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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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情况简介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通过人员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化,实现了公司综合能力的提升,并在坚持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创新业务,用新的业务推动传统业务、机构业务、投行、资管、新三板业务的发展,保障管理简洁、准确、有效。公司继续优化服务团队建设,注重业务培训,提高投顾产品质量,推动业务转型,成绩斐然。
2015年经纪业务继续贯彻“坚持传统,坚决创新”的总体思路,把握住了前五个月市场行情上涨带来的转型机遇,继续加速推动经纪业务的创新转型,以泛资管业务、投行业务、信用业务等业务带动传统业务发展,推动公司内部协同运作机制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经纪业务全年累计实现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6.90亿元,同比上升123.85%;代理股票基金交易额1.47万亿元,同比增长213.32%。
1、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交易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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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行业务
(1)总体情况
公司投行业务发展立足于以发掘优质中小型企业为主,深耕于挖掘优质的中小板及创业板项目资源,以突出的专业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树立了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公司投行业务主要业务牌照资质齐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资格、股票发行主承销资格、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资格、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资格等。投行团队目前拥有保荐人17名、准保荐人12名、员工130余人。员工大多数具有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具有会计师、律师等专业资格。投行团队自创建以来,稳定性强,并且形成了包容、和谐、专业、合作的团队文化。公司投行服务客户遍布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布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有色金属、医药、电子及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大部分客户均是所在地区的优势企业和所在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经过几年的持续积累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开始进入快速上升通道。2013年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主承销股票、债券项目19个,融资额97.82亿元。
(2)股权融资业务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的规模和结构正在持续地发生变化,首先是大型商业银行、保险、能源、交通、建筑等大型IPO项目资源逐渐减少,IPO及再融资的整体承销规模缩小。 就融资结构而言,一方面,中小项目融资额不断提升,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融资成为当前股权融资重点业务。另一方面,IPO市场集中度进一步降低,近三年来,中小型券商投资银行业务对大型券商形成了强劲挑战,市场份额逐步上升。2013年底,经过一年的改革酝酿及制度建设,IPO市场重启,券商投行业务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机遇。
公司投行致力于挖掘优质的中小企业项目资源,坚持把股权融资做为投行的重点业务来发展。从2006年开始股权分置改革至今,累计完成IPO主承销项目 6个,上市公司再融资主承销项目9个,其中公司保荐及主承销的川投能源再融资项目在第三届新财富“中国最佳投行项目”评选中荣获“最佳网下增发项目”。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完成股权类主承销项目1家,承销总额 3.02亿元。
2013年度至2015年度股权融资业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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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融资业务
债权融资市场近年发展趋势良好,随着监管层大力推进发展债券市场的政策导向、审批程序的持续优化变革以及各类债权融资产品的不断丰富,债权融资市场在未来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债权融资业务发展较早,在行业内较早取得了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资格,历年完成的债券融资项目包括:1、企业债方面,作为主承销完成首都机场2006年度40亿元企业债发行项目,完成山东高速2007年度15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项目,江苏飞达2012年度8亿元企业债券发行项目,邵阳宝庆工业园区15亿元项目收益债发行项目;作为副主承销、分销商完成铁通、华电、上海城投等十余家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工作;2、公司债方面,做为主承销商完成中南文化(002445)6亿公司债券、渝开发(000514)10亿元公司债券、宝泰隆(601011)10亿元公司债券、联发股份(002394)8亿元公司债券发行项目;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方面,做为主承销完成盘锦水务10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杭州易辰孚特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山东博润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深长运3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等10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项目。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债券销售团队建设力度,通过持续的债券发行与银行、基金等多家机构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为后续各类型债券承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2013年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完成债券类主承销项目14家,承销总额65.3亿元。
(4)财务顾问业务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部分行业已经进入了行业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的阶段,而监管层也适时在审核流程上进行了方方面面的改革,打开了以并购重组为主的财务顾问业务的发展空间,促使券商投行在并购重组业务上打造新的盈利模式,让投行能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未来投行将在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上将取得长足发展。
公司投行业务自起步开始,一直重视并购重组业务等各类型财务顾问业务,各业务部也在并购重组项目及其他财务顾问项目上大量投入,先后完成中南文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联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康盛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丽鹏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长江电力收购国家电网920项目、广西正和要约收购海南华侨暨重大资产重组、莱茵置业定向增发收购资产、均瑶集团要约收购大厦股份、首开集团要约收购天鸿宝业等财务顾问项目,使公司投行具备处理复杂财务顾问业务的能力,服务标准和市场声誉得到极大提升。目前在财务顾问业务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人才,并且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业务
做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中重要的一环,场外市场建设是有效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加快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而对于券商未来盈利也是一个新的增长点。对券商而言,短期仍将以增加挂牌企业数量为主,与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为未来开展综合业务打好基础。从长期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后挂牌公司达到一定数量级后,包括挂牌、再融资、股票转让、直投、转板等持续性业务收入,是券商业务领域新的蓝海。
公司于2010年8月正式取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获准开展新三板业务,2013年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运作后,公司又顺利取得推荐及经纪业务资格,包括财务顾问、推荐挂牌、定向增资发行股份、持续督导等各项业务内容。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司也进一步扩大场外市场业务,推进场外市场业务布局。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成功推荐琼中农信、东软慧聚、中视文化等81家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完成赛亿科技、理想固网等50家企业的定向增发项目,并完成股转系统首单优先股发行项目-中视文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一步扩容至全国后,公司场外市场业务也将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
2016年,公司场外市场业务保持良好上升态势。股转系统业务方面,至2016
年6月30日新增挂牌公司27家,项目储备家数近100家。
此外,公司抓住做市业务的先发优势,深入挖掘优质企业,共参与做市企业50余家,15年实现项目收益5000余万。同时在运作中摸索出与挂牌项目团队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新思路,未来做市业务有望成为投行有力的收入增长点。
3、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下设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管理总部和衍生品总部,负责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与管理。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债券盈利模式的研发,已构建了一系列低风险市场套利策略。权益投资方面,遵循 “不熟不做、不深不做、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投资方针,立足于基本面研究,通过行业景气度和标的公司业绩的深度研究,积极挖掘投资机会,采用灵活的投资策略与合适的仓位控制,追求有保障的绝对收益;衍生品总部在充分保障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有效的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多种投资工具和套利、套保策略,注重量化分析,充分把握市场机会,更好的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2015年,自营投资部门加强研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抓住了市场上涨的机会,并在市场急速下跌的环境下及时降低了仓位,控制住了风险。截止2015年12月底,股票自营业务累计实现综合收益1.11亿元,投资收益率27.07%;债券自营投资累计实现综合收益1.93亿元,投资收益率7.15%;衍生品自营投资累计实现综合收益0.16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1.35% 。
4、资产管理业务
金元证券于2010年成立资产管理分公司,以获取“稳健收益”为投资目标,秉承“专业投资、稳健增值、持续创新、客户至上”的管理理念,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资产管理服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分公司不断拓展各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还积极开展通道、投资顾问、专项资产管理等业务。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从委托期限、收益预期、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限制等多角度出发,为客户量身定制投资方案,从而满足客户对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综合要求。目前(截至2016年7月)资产管理总规模已突破1000亿。
资产管理分公司于2011年12月顺利发行金元1号核心主题集合理财产品。2012年11月,金元债券优享1号集合理财产品成立。2013年顺利推广了两只小集合产品——金元游马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金元聚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两只大集合产品——金元2号策略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3号策略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成立了四只小集合产品——金元5号稳益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7号稳益鑫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双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金元-国金-鑫丰量化对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成立了5只集合管理产品,分别为金元9号乘势领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10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稳逸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前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元11号均衡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司投研团队始终以获取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长期投资业绩优异,获得“2015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中国最佳权益类投资团队”。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管理分公司管理10只集合计划,资产规模23.34亿元。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丰富,规模增长迅速。资产管理分公司拥有一批对客户开发和服务有丰富经验且勤勉尽职的专业理财人士,具备强大的市场探索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分公司的业务创新不断开拓新的机遇。在此基础上,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不断拓宽,涉及股票投资、委托贷款、票据、存单、股权质押、信托收益权、两融收益权等多种定向通道业务类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共117只,受托管理且正在运作的定向产品共97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为1,021.04亿元。产品规模较2014年末有较大的增长,增加404.11亿,增长65.5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1,044.38亿元。资产管理业务累计实现业务净收入14,737.73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375.67万元同比增长57.19 %。
5、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于2012年5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自2012年6月初起步,呈快速发展之势。2015年,信用业务基于“控制风险、创新发展”的发展思路,继续保持高速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提高,成为公司收入、利润的重要来源。2013~2015 年,公司信用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0.69 亿元、1.64 亿元和3.1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43%、11.86%和16.26%。2016 年上半年公司信用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实现收入1.85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升至37.40%。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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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咨询业务
证券研究所为公司一级部门,以行业公司研究为主,具有专业化、高学历、实战经验丰富等特点,研究领域覆盖电力、环保公用、医药、机械材料、TMT、教育传媒等行业。
证券研究所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及研究能力,成员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对所覆盖的领域具有深厚积累与独到理解。研究团队秉承“研究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客观独立、逻辑框架清晰、多维度数据验证、前瞻性和原创性的研究风格,努力挖掘公司投资价值,为公司各业务板块提供研究服务。
近年来,证券研究所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曾获得《投资者报》研究报告精确度排行榜第二名、以33%的荐股成功率位居《证券时报》研报评选榜首、荣获深交所课题研究三等奖、位列金融界网络金股排行榜第四名等。另外,曾有多位分析师获得《今日投资》“中国最佳证券分析师”明星分析师/最佳分析师等奖项、荣获金罗盘券商研究能力评选最佳研究团队等称号。
7、期货业务
2004年,公司联合控股股东首都机场集团收购中亚期货,并重组成立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一直以来,金元期货始终坚持规范稳健经营,经过不懈努力,经营业绩伴随着整个期货行业的发展不断提升。客户权益规模、手续费收入、净利润等均呈现持续高增长趋势,综合实力稳居海南省同行业榜首,行业综合指标不断提升。截至2016 年6 月末,金元期货在上海、大连、深圳、西安、郑州地区设有6 家营业部,目前业务主要为期货经纪业务,收入来源主要系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金元期货 2015 年全年累计实现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3,876.56 万元,利息净收入2,845.25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548.2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16%;期货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0.72 亿元,同比增长38.46%。由于金元证券其他业务增幅较快,期货业务对全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为3.74%,较2014 年下降0.06个百分点。2016 年上半年,金元期货佣金率有所下滑,为十万分之1.185,实现营业收入3,105.51万元,净利润650.05万元,在金元证券营业总收入中的比重升至6.27%。
业务特色方面,2008年,获得郑州商品交易所 “市场成长奖第三名”;2009年,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 “市场服务奖”;2011年,获得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进步奖”和“天然橡胶产业服务奖”,大连商品交易所“最具成长会员奖”;2012年,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市场服务成就奖”,并在《期货日报》、《证券时报》等年度评选中获得“中国最具成长性期货公司”。
8、基金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深入研究市场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适时开发各类产品,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申请并发行各类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元顺安已建立了涵盖股票、保本混合、债券等各种类型的产品线,旗下管理了10只公募产品。
2015 年度,金元基金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31亿元,金元基金合并口径净利润0.22 亿元,年末资产管理规模合计约464 亿元,同比减少36.31%,其中公募基金13.91 亿元。2016 年上半年,金元基金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1 亿元,合并口径净利润0.20亿元,资产管理规模合计约1,146 亿元,同比增长97.12%,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增长较快,达117亿元。
九、法人治理结构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法维护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选举或者聘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运行,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为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依法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运行情况良好,维护了股东利益,保障了本公司高效运行。
(一)公司治理
1、法人治理概况
金元证券是2002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241号文批准由原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海口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变更重组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2007年7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154 号批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为公司股东提供丰厚的回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2、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1)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4)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5)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制定总体风险管理政策供董事会审议;研究、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审超过规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及规定金额以下有重大变更的项目。
(2)发展战略委员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4)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类企业相应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检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综合评议报告;组织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奖惩建议;审议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5、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4)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具体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有权进行调查;
(8)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二) 人员情况
1、 母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1,155人(不含经纪人)。具体情况如下:
■
2、 重要子公司员工情况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金元顺安共有55名员工。5人是由金元顺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此外,投研团队1人,一线市场人员8人,产品开发部8人,运营部10人,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以及人事行政部10人。30岁以下员工有30人,30岁至40岁员工有14人,40岁以上员工有11人。员工中大专学历有4人,本科学历有30人,硕士以上员工有21人。
(2)金元期货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元期货现有职员10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64人,大专学历34人,计算机专业、财会专业、金融专业居多,其中经济师2人,会计师1人,金融经济师1人,平均年龄36岁。
(3)金元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元资本共有职员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大学本科3人。主要专业为金融、经济、法律等专业,其中经济师2人,平均年龄38岁。
(三)发行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1、概况
公司成立十四年以来,始终坚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风险控制”的经营理念,并将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的每个环节。通过构建全面风险控制综合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机制,公司的风险管理已逐步涵盖全业务、全流程,运用事前评估、事中监测及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技术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市场、信用、操作及流动性等风险进行综合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同时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履行职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员的合规与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从上而下规定了各层级人员的合规与风险管理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其中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总监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首席风险官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经营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各部门合规经理与风险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业务协调工作;公司的全体员工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审计总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内设的有合规与风险管理职能的岗位构成,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第一层:风险管理委会/审计委会会
风险管理委员由董事会设立,依照《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负责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对公司在资金运作、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定期了解;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定期审议公司风险汇总报告等。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 依照《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听取公司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控公司风险投资,对重大关联交易提出审核意见;根据专业判断和其他信息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进行评价;对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第二层: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公司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合适的组织架构、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制订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在管理层权限内对公司重大业务进行决策;督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对已出现的重大风险确定应对措施等;定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风险管理状况。
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由公司管理层设立,是公司日常对除流动性风险以外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风险偏好、风险限额总量等风险管理基本政策,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审定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限额;审定具体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和操作流程;评估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和审批风险指标及限额;对经营中的风险进行管理,定期向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审议风险事项的应对和处置方案。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管理层设立,是公司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决定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结构,资产负债流动性的标准;负责确定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资源,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够独立、有效的开展;负责制定公司流动性风险偏好和政策,并保证其在公司内的传达和实施;充分了解公司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对流动性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在发生流动性风险应急事件时,对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作出相应决策,并指挥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办理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保证公司流动性安全。
第三层:部门/业务线
公司在部门设置和业务线设计上采取了前、中、后台的分离机制,三者前后衔接,各司其职,共同构成业务执行、控制、监测、评价的完整风险控制链条。
公司的前台业务部门在风险管理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收集与本部门有关的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或职能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相关风险,并在业务管理和流程中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对业务风险进行监控、评估及报告。
公司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协助合规总监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风险监控,检查各项业务各部门和人员的合规遵循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公司经营中的风险,就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合规管理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负责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反洗钱风险监控和报告;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评估和报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状况,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对估值与风险计量模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和评价,确保相关假设、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发现风险指标超限额的,与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和原因,督促各部门、分支机构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有效解决,并及时向首席风险官报告;充分了解新业务的运作模式、估值模型及风险管理的基本假设、各主要风险以及压力情景下的潜在损失,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向管理层提交风险管理日报、月报、年报等定期报告,反映风险识别、评估结果和应对方案,对重大风险提供专项评估报告,确保管理层及时、充分了解公司风险状况;定期向风险管理委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等。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监控公司流动性状况,随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流动性风险监控报告,并执行公司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
公司设立审计总部全面负责内部稽核审计事项,并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协作配合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等。协助、支持各部门有关业务流程内控系统的建设;对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独立评估;参与公司对重大责任事故及问题的调查处理。
3、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持续建立、健全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形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多层级的内部控制责任体系。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有利于关键流程节点的重点监控,减小风险发生概率。有利于信息资源及管理资源的共享,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针对各业务条线、管理条线已制定了一整套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经纪、信用业务、投资银行、自营投资、资产管理等重要业务活动及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务管理控制、子公司控制、内部监督控制等管理活动方面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能够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同时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提升管理效率。
十、公司独立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和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本公司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监管机构认定的或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结算。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
其他关联方情况
■
4、关联交易情况
拆入资金及支付利息
单位:万元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6、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作出了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机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这些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从而保护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十二、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处罚的情况
2015年12月9日,发行人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因客户身份识别和持续识别以及客户资料留存等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罚款(甬银检字[2015]第3号),共处49万元罚款。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部分为2007年前开立的存量账户和存在后续操作不规范,该营业部已及时完成整改,此后的业务规程均按照有效的制度执行。发行人在2015年反洗钱年度监管分类评级中获得了A类评级。
经律师核查,公司虽因不规范行为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该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且公司已纠正相关不规范行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包括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度及201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第48060025号和瑞华(审)字[2015]第48080001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4]1231号)。2016年1-9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章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2016 年1-9月为年化收益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2016 年1-9月为年化收益
(10)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费
(11)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报表口径)
■
注:风险监管指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度关于风险资本准备和净资本计算标准的新规定计算。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期风险控制指标均优于预警标准,显示公司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水平。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
(二)最近三年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1:
■
1注:不含结构化主体变化。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于2015年出资设立金元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故将上述公司纳入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无。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5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016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的议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发行公司2016年度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为确保公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同意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在开户银行处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须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直接划至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有义务监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如公司未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所陈述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该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发行本次债券将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随着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应持续深化业务转型,并积极布局创新业务品种。公司势必需增加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扩张、投行业务的增长、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创新业务的投入以及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等都将存在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保证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负债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第六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2013、2014和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发行公告等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下午1:00—5:00。
(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下午1: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黄凯、黎可玥、张瀚文
电话:0755-83025577、21515530、82756402
传真:0755-8302570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项目负责人:吕玮栋、周会元
电话:0755-82912869
传真:0755-8351621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