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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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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

2016年5月13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年5月30日,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票面总额5亿元人民币(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的公司债券,一次性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306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5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17日。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3月14日。

发行首日:2017年3月16日。

发行期限: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7日,共2个工作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联系人:海燕

电话:010-88822855

传真:010-6843704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层

联系人:黄宇昌、陈咸耿、李玲、马明明、孙雄飞、邬欢、李博文

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三)分销商

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联系人:赵冬梅

电话:010-59366105

传真:010-59366108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人:陈梦希

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20层

经办律师:唐丽子、韩杰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五)会计师事务所: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琪、邓文俊(已离职)

电话:010-85087193

传真:010-85185111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琳琳、巩慧芳

电话:010-58152556

传真:010-85188285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9层

经办人:张建国、熊华飞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户:37001616308050023166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451000137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

银行账户:11050161590000000117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十)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证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担保业务运营经验丰富,资本实力和业务规模在国内担保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股东实力雄厚,能够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推动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4)公司风险管理和追偿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担保业务代偿压力显著下降;

(5)公司拥有较高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担保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主要风险/挑战

(1)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融资担保行业代偿压力上升,公司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较为复杂;

(2)公司商业性担保业务以金融产品担保为主,单一项目担保责任余额大,不利于分散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1,113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8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于2016年10月14日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中保01”未到付息日。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假定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7.66%,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5、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设立日期:1993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39XR

邮政编码:10004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海燕

联系电话:010-88822855

所属行业:担保服务业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1993年12月,成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

1993年8月16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关于申请成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函》(国经贸【1993】292号),拟申请成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公司挂靠财政部,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协调、监督与稽核,拟设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经贸委各出资2.5亿元。

1993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设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批复》(银复【1993】299号),同意成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1993年11月13日,公司取得《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资本金总额为5亿元。

2、1998年5月,变更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998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998年4月28日,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法(验)字第9827号),审验截至1997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5亿元,实收资本5亿元。

本次更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1998年-2003年,注册资本增至6.645亿元

2000年4月20日,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增资事宜。2000年9月2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00)第046号),审验截至2000年8月31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45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66,450万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1999】1号),公司脱钩后,不再作为金融机构,移交中央大型企业工委管理。根据《关于脱钩企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工商登记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1999】219号)及相关文件,公司于2000年7月在财政部办理完毕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变更为由国务院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2006年10月,更名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8日,公司通过章程修正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6年9月21日,公司取得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6年11月,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股东变更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006年10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06】1384号),同意公司并入国投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2006年11月24日,国投公司下发《关于向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入增资资本金的通知》(国投经营【2006】262号),同意对公司增资23.355亿元,使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2006年12月1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06)第016号),审验截至2006年12月14日,公司已收到国投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33,55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

本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6、2010年9月,注册资本增至35.21亿元、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0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2010】第001号),同意公司改制方案(国投公司转让其持有的44.60%股权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21,459,934元;同意公司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0年2月8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转让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0】第73号),并于2010年2月26日完成评估备案。

2010年4月21日,国投公司、新政投、建银国际、鼎晖投资、金石投资、创新基金、中信资本签署《产权交易及增资认购合同》,约定新政投、建银国际、鼎晖投资、金石投资、创新基金、中信资本分别受让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6.485%、14.614%、8.979%、3.575%、1.461%、9.486%股权,即6家新股东合计受让国投公司44.6%的股权;与此同时,新政投以等值人民币121,187,422元、建银国际以人民币273,096,836元、鼎晖投资以等值人民币167,793,656元、金石投资以人民币66,800,723元、创新基金以人民币27,302,209元、中信资本以等值人民币177,274,668元增资,增资认购总价为人民币833,455,514元,其中521,459,934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11,995,580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产权交易及增资认购合同》,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7、2012年9月,注册资本增至45亿元

2011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2011】第006号),同意将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资本公积269,748,986.78元、盈余公积323,769,179.48元、未分配利润385,021,899.74元共计978,540,066.00元,按照公司股东目前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

2011年11月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金融【2011】282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52,145.9934万元变更为450,000万元。2012年3月23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下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2】219号),同意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由352,145.993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5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2013年10月,更名为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2013】第005号),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9、2015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1889号)。根据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6,052,645,959.79元。

2015年6月29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94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628,044.14万元。该资产评估报告于2015年8月3日完成国务院国资委评估备案。

2015年7月2日,公司各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2015年7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2015】第004号),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基础,将中投保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052,645,959.79元为基础,将净资产额6,052,645,959.79元中的4,500,000,000.00元,折合为股份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他综合收益1,032,541,476.48元保持不变,其余净资产520,104,483.31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8月19日,根据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258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出资已足额缴纳到位。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5年12月15日,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代码834777,简称“中投保”,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0万元。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发行人为中外合资企业,控股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挂牌新三板。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管理层下达的任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公司11家。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发行人对快融保的直接持股比例为40%,间接持股比例为60%。

2、参股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47.1963%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主要财务数据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100%股权。

五、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共有11名董事、5名监事和7名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任职起止日期如下表所列: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发行人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1)黄炎勋,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黄炎勋先生1963年10月出生,获武汉工程大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黄炎勋先生先后就职于化学工业部、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国投建化实业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曾担任渤海银行、锦泰保险、国投财务公司、国投创新基金管理公司、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现同时担任中国国际商会常务理事和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李旭荣,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职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资本”)副总经理,兼任国投资本总法律顾问,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李旭荣女士1990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3年3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李旭荣女士拥有20余年公司运营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加入国投资本前,先后任职于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部财会部、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3)姚肇欣,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高级经济师,2014年9月至今任职国投资本综合部经理,兼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姚肇欣先生1994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应用经济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姚肇欣先生熟悉金融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金融项目管理经验,加入国投资本前,曾先后任职于燕京集团、北京达人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振海集团投资中心、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单位,于2011年3月起任职于国投资本,负责金融股权业务管理相关工作。

(4)鲍红雨,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职国投资本业务管理部经理,兼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7月,鲍女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鲍红雨女士长期从事金融项目投资运作、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加入国投资本前,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国投弘泰信托有限公司,并曾兼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起任职于国投资本,负责金融工具投资相关工作。

(5)陆洋,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并担任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等职务,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陆洋先生1975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中国金融学院,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9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陆洋先生曾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副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处长、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处长、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6)刘小平,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并担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高级董事总经理、环球医疗金融与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辽宁抚挖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香港籍。刘小平先生1955年8月出生,1980年1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称吉林大学),于1982年4月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随后于1990年3月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刘小平先生于2003年至2005年,曾担任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于1998年至2002年,于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担任直接投资部门的副总经理。自2005年12月起一直担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高级董事总经理。

(7)吴尚志,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并担任北京鼎晖创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鼎晖晖泰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新加坡籍。吴尚志先生1950年11月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吴尚志先生曾于1995年至2002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负责中金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2000至2002年任管理委员会成员。1993年至1995年,任北京科比亚咨询公司执行董事。1991年至1993年在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任高级投资官员,负责在中国的投资。1984年至1991年在世界银行任投资官员和高级投资官员。

(8)Holger Dirk Michaelis,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并担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及基建投资部全球投资策略及风险部门高级副总裁,德国籍,拥有新加坡长期居留权。Holger Dirk Michaelis 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于1994年毕业于科布伦兹管理学院(Koblenz School of Corporate Management),获得商业研究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位,于2006 年获科布伦兹管理学院国际经济学博士学位。Holger Dirk Michaelis先生曾于199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于2007年晋升为合伙人。2011年加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担任私募股权及基建投资部全球投资策略及风险部门高级副总裁。

(9)张望,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学士),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拥有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曾为国内首批注册的保荐代表人。张望先生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部工作,金石直投基金投资委员会成员。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居留权。加入中信金石之前,张先生曾担任弘毅投资的投资总监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华夏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华夏证券投资银行部总助等。张望先生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行业,主持过多家企业的IPO项目和基金投资项目,以及结构化融资。也曾参与养老项目的创业投融资工作。主持过多个部委级重点研究课题,作为编写组负责人主持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从业资格指定教材《证券发行与承销》(2004——2011)。

(10)张先云,现任中投保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张先云先生1964年10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先云先生1988至1996年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1996年1999年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财务管理处处长,1999年至2001年任北京农业集团公司、北京农业科技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至2004年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2004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还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现为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及九强生物等公司独立董事。张先云先生除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外,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有一定的成绩,先后主编《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并有数十篇专业文章发表于全国性报刊杂志。

(11)崔建国,现任中投保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6)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崔建国先生1956年12月出生,英国伦敦大学硕士学位。崔建国先生197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国家教育部、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美国国泰财富基金工作。曾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金石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投委会成员,并曾担任多家已投资项目公司的董事,具有丰富的投资和管理经验。

2、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1)孟书豪,现任中投保公司监事,并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审计部主任、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孟书豪先生1970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工业会计专业,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孟书豪先生曾任职于北京有机化工厂、国投兴业有限公司、国投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罗丽,现任中投保公司监事,并担任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联席董事、北京本清青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罗丽女士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获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罗丽女士曾供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白国光,现任中投保公司监事,并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坤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白国光先生1963年8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后就读于清华大学EMBA专业。白国光先生曾任职于北京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中嘉实业开发公司、国投电子公司(外派华建机器翻译有限公司)、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赵志馨,现任中投保公司职工监事,并担任中投保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赵志馨女士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87年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2009年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工程师。赵志馨女士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矿务局机电厂、国家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工作,曾任国家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1998年入职中投保公司,曾任办公室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5)龙云丽,现任中投保公司职工监事,并担任中投保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龙云丽女士1980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国有企业三级法律顾问。龙云丽女士曾就职于中元国信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在中投保公司工作。

3、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石军,现任中投保公司总经理,并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快融保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石军先生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保险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取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2012年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学习EMBA课程,2014年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石军拥有律师执业资格,2007年通过注册金融分析师(CFA)的三级考试,成为注册金融分析师。石军先生1996年大学毕业后入职中投保公司参加工作,先后在评审部、担保二部、上海分公司、联合担保部、合作管理部、市场开发二部、金融产品部和金融产品中心工作。曾任市场开发二部副总经理、金融产品部总经理、金融产品中心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2)张立平,现担任中投保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执行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张立平先生1957年3月出生,兰州大学经济系毕业,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张立平先生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至1994年,先后在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国务院生产办、国务院经贸办、国家经贸委工作,历任处长、副司级等职务,期间曾先后公派赴日本研修两年。张立平先生参与了中投保公司创建工作,1994年1月至2003年11月,先后任中投保公司总经济师、执行总裁职务,2003年11月至今,担任中投保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3)闫钧,现任中投保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裁),并担任中投保资产管理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投保物流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闫钧先生1962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后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闫钧先生曾在中国通用机械工程公司工作,1996年到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部门总经理、营销总监及公司执行总裁。

(4)张伟明,现任中投保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张伟明先生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数学专业,1997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获得美国德州大学EMBA,2013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张伟明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河南永城一中、国家计委财金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会计部资金处处长、国投电力上市公司董事、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5)王建果,现任中投保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王建果先生1958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证券从业资格,1982年获得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企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取得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建果先生曾在中国机械工业供销服务总公司工作,1997年到公司工作,先后在评估部、评审咨询部、运营管理中心和研究中心工作,曾任评估部主任、评审咨询部总经理。

(6)李峰,现任中投保公司首席风险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专业学习,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投保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行业务部总经理。李峰先生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在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经济报社任助理记者,2004年7月入职中投保公司,先后在市场开发二部、金融产品担保部、金融产品中心、财富管理二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工作。

(7)海燕,现任中投保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语语言学专业硕士毕业,南澳大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和副译审(高级翻译)职称。海燕女士199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外交学院任教、新加坡航空公司工作,2001年7月入职中投保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自2006年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性担保、金融担保和履约类担保等。发行人通过受理评估与方案设计、审查、论证、审批、合同签署、项目运营等一系列环节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进行担保,并向客户收取担保费,当客户不履行偿债义务时,由发行人履行代偿义务,并对客户进行追偿。

2、具体业务分类

发行人担保业务具体分类如下:

发行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将担保业务分为融资性担保、金融担保与履约类担保。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上述业务均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业务。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

由此可见,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要是服务于银行间接融资领域的担保业务,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同时,在符合监管部门规定情况下,还可以为债券发行及履约类业务提供担保服务。其中,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属于金融担保业务,

金融担保主要是为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的信用增级服务,主要包括公共融资类担保、保本投资类担保、房地产金融担保和其他金融产品担保。

履约类担保是指当被担保方无法履行与受益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时,担保方向受益方支付合同约定数额赔偿金或代为履行合同,保障受益方合同未被完全履行时遭受的损失的担保,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预付款保证和履约保证等履约担保业务。

(二)发行人经营模式

发行人是国内首家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经过22年的发展,发行人基本完成了国家赋予的特例试办、创建担保行业的历史任务,并在构建体系、推动立法、实践担保业务模式、促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1、融资性担保

发行人在国家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开展上,起步最早、经验最为丰富,创建并实践了多个融资担保业务模式,特别是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国家及地方普惠金融方面做出努力。

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受托担保模式、节能环保担保基金运作模式、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模式、小微企业投贷保联动模式,股权投资担保模式、国家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模式等。

发行人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总体担保业务中占比较小,从业务分类来看,发行人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贸易融资担保及其他融资担保,近三年及一期,贸易融资担保及其他融资担保合计占担保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05%、4.12%、2.37%及2.30%。由于相关成本及利润难以拆分至具体业务板块,以下对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融资性担保业务收入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性担保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受托担保模式、节能环保担保基金运作模式、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模式、小微企业投贷保联动模式,股权投资担保模式、国家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模式,其中,节能环保担保基金运作模式已于2009年结束,小微企业投贷保联动木事及国家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较成熟的模式主要包括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受托担保模式、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模式、股权投资担保模式。

2、履约类担保

履约类担保为发行人传统业务,发行人积极协助原建设部在房地产建设领域的工程担保制度建设,积极协助财政部在政府采购领域的供应商履约保证试点工作,为全国履约类担保业务的持续和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发行人的履约类担保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预付款保证和履约保证等。

3、金融担保

近几年来,发行人重点加大了金融产品类担保的创新力度,将专业担保引入了债券、基金及银行间交易市场产品,支持的客户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所服务领域的不同,金融担保主要包括保本投资类担保、公共融资类担保、房地产类金融担保和其他金融担保等业务。其中,公共融资担保业务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支持。

4、投资类业务

发行人遵循国际担保、保险、再保险机构对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理念,采取谨慎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管理。

发行人的投资业务为担保主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满足了发行人流动性安排的需要,发行人顺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担保主业与投资、财富管理等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签署日期:2017年3月6日

(下转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