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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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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贾平、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一兵、覃浩、沈宏海共同出资人民币32000万元设立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登载于2017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7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自然人王欣洋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入股,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的注册资本拟由2350万元增加至295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由王欣洋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现金认缴,溢价部分计入长光辰芯资本公积。其他股东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艳霞、马成、李扬、刘洋放弃优先认缴权。王欣洋作为长光辰芯总经理、技术团队骨干、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在公司设立之初其利用自身的专有技术出资,为长光辰芯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在长光辰芯近年的发展中,王欣洋主导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同时,王欣洋作为总经理在长光辰芯发展规划制定、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次王欣洋以现金增资将其个人利益与长光辰芯发展结合在一起,有利于长光辰芯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需对长光辰芯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光辰芯本次增资资金用于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结合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生产工艺,开发天文、生物、光谱仪及工业检测图像传感器芯片。长光辰芯领先的芯片设计技术和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工艺线支撑相结合,力争在3年内在上述领域国际市场实现较大的市场占有率,王欣洋在该领域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此次增资扩股将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长光辰芯业务空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登载于2017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7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3日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金宏、韩志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一兵、覃浩、沈宏海共同出资人民币32000万元设立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自然人王欣洋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入股,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的注册资本拟由2350万元增加至295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由王欣洋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现金认缴,溢价部分计入长光辰芯资本公积。其他股东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艳霞、马成、李扬、刘洋放弃优先认缴权。王欣洋作为长光辰芯总经理、技术团队骨干、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在公司设立之初其利用自身的专有技术出资,为长光辰芯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在长光辰芯近年的发展中,王欣洋主导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同时,王欣洋作为总经理在长光辰芯发展规划制定、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次王欣洋以现金增资将其个人利益与长光辰芯发展结合在一起,有利于长光辰芯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需对长光辰芯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光辰芯本次增资资金用于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结合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生产工艺,开发天文、生物、光谱仪及工业检测图像传感器芯片。长光辰芯领先的芯片设计技术和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工艺线支撑相结合,力争在3年内在上述领域国际市场实现较大的市场占有率,王欣洋在该领域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此次增资扩股将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长光辰芯业务空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集团”)、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投”)、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思投资”)、张一兵、覃浩、沈宏海共同出资人民币32000万元设立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圆辰”)。

长春光机所为持有公司42.65%股权的控股股东、为长光集团持股100%的控股股东;长光辰芯为公司持股40.24%的子公司,此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贾平、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对议案的审议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且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及其他出资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贾平

组织机构代码:41275487-X

开办资金:14,450万元

住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主要经营业务:发光学、应用光学、光学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的研发生产。

2016年12月31日,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总资产556,232.20万元,净资产306,971.61万元,事业收入99,749.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6641884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明溪路1759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注册资本:7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光电精密仪器与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全部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出资。

2016年12月31日,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31.50万元,净资产为680.46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511.73万元,净利润-28.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出资方: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9776443X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印富

注册资本:45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14日

住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经营范围:投资方面的信息咨询、投资策划、受投资人委托对投资人的资产进行项目投资管理。

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5500万元,全部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资。

2016年12月31日,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9,212.78万元,净资产为49,210.85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653.2万元,净利润32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法定代表人:李贺军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300147

经营范围:科技专利成果转化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9日

长光财兴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0万元,其中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0万元,占83.3%;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16.7%。

2016年12月31日,长光财兴的资产总额为15,822.15万元,净资产为15,822.15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222.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出资方: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30110299155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覃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3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南路蛇口工业区金融中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供商品);投资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潘士生11万元;深圳市明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王敏13万元;覃浩800万;丁明光400万元;姚冰21万元;张一兵11万元;叶宇辉4万元;张慧13万元;李健1万元;陈宏鸣13万元。

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九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9,806.47万元,净资产为49,411.90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6.53万元,净利润-723.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出资方:张一兵

民族: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金世纪路

身份证号码:22010219650830XXXX

7、出资方:覃浩

民族: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金竹园大厦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30326XXXX

8、出资方:沈宏海

民族:汉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63号

身份证号码:32091919760108XXXX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设立公司名称: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守红

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营口路18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晶圆、芯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应用软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长光辰芯与各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长光辰芯与各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不涉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五、项目实施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长光辰芯是高端图像传感器设计公司,芯片生产外协完成。长光圆辰是面向高端背照式图像传感器晶圆制造的提供商,可为长光辰芯提供CMOS晶圆背照加工服务。通过长光辰芯与各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长光圆辰,可以发挥彼此在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产生共赢,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自愿的原则,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增资并放弃

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注册地址:长春市营口路77号

法定代表人:贾平

注册资本:235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8000023781

经营范围:光电芯片、传感器、仪器设备、相关平台及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光电子、微电子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

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

长光辰芯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0万元,其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2014年5月增加货币出资175万元,并于2014年5月6日前完成实缴,2016年12月股权转让229.29万股,转让后占注册资本40.24%;王欣洋原以无形资产540万和货币资金60万元,合计600万元出资,2014年5月增加认缴货币出资105万元,2016年12月以货币形式认缴70.5万股,认缴后占注册资金33%;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无形资产40万元和货币资金360万元,合计400万元出资,2014年5月增加货币出资70万元,并于2014年5月6日前完成实缴,2016年12月股权转让91.71万股,转让后占注册资本16.10%;张艳霞,2016年12月以货币形式认缴70.5万股,认缴后占注册资金3%;马成,2016年12月以货币形式认缴70.5万股,认缴后占注册资金3%;李扬,2016年12月以货币形式认缴54.75万股,认缴后占注册资金2.33%;刘洋,2016年12月以货币形式认缴54.75万股,认缴后占注册资金2.33%。

2016年12月31日,长光辰芯的资产总额为523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0万元,净资产为4298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4261万元,净利润15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概况

1、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王欣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3198002067xxx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营口路77号

2、增资方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自然人王欣洋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入股,长光辰芯的注册资本拟由2350万元增加至295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由王欣洋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现金认缴,溢价部分计入长光辰芯资本公积。其他股东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艳霞、马成、李扬、刘洋放弃优先认缴权。

本次增资需对长光辰芯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奥普光电或奥普光电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增资价格确认后将严格履行进展公告程序,披露长光辰芯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光辰芯的出资人、持股数量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主要原因和影响

公司放弃此次长光辰芯增资认缴权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和长光辰芯的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王欣洋作为长光辰芯总经理、技术团队骨干、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在公司设立之初其利用自身的专有技术出资,为长光辰芯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在长光辰芯近年的发展中,王欣洋主导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同时,王欣洋作为总经理在长光辰芯发展规划制定、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次王欣洋以现金增资将其个人利益与长光辰芯发展结合在一起,有利于长光辰芯的可持续发展。

长光辰芯本次增资资金用于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结合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生产工艺,开发天文、生物、光谱仪及工业检测图像传感器芯片。长光辰芯领先的芯片设计技术和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背照工艺线支撑相结合,力争在3年内在上述领域国际市场实现较大的市场占有率,王欣洋在该领域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此次增资扩股将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长光辰芯业务空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完成后,长光辰芯将不再作为奥普光电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因长光辰芯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奥普光电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比重较低,平均占比分别仅为4.07%和4.38%,长光辰芯本次增资扩股对奥普光电财务以及经营成果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长光辰芯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基于对于所涉及子公司的发展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长光辰芯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长光辰芯本次增资并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提交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情况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现金分红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因此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⑴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是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生产企业,主导产品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公司行业分类原则,公司所处行业属制造业中的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类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行业。

全球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由于国防科研等各方面需求的变化及相关技术迅速发展,光电测控仪器设备行业一直处于不断更新升级之中。目前在产品技术方面美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由于光电测控设备广泛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国际上主要生产国对我国一直实施长时间的技术封锁及产品禁运。我国一直重视培育和发展本国的光电测控仪器设备行业,在经费、研发力量及政策上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目前,我国光电测控仪器制造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

⑵ 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生产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应用于新型装备配套、现有装备升级换代或国防科学试验,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已在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品研发和生产上处于国内优势地位。公司主要产品有新型医疗检测仪器、军用电视测角仪、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航空/航天相机光机分系统、雷达天线座、CMOS图像传感器和光栅编码器等。

公司将遵循“创新无限,经营未来”的核心价值观,秉承“顾客至上、精心制造、规范管理、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充分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突出发展光电测控类仪器生产主业,着力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⑶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现金分红拟使用2400万元,未超过公司可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拟使用12,000万元,未超过目前公司可供分配的资本公积金余额。综合上述财务测算,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超过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可分配范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持有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扣除投资成本及交易手续费后,形成投资收益36,354,025.90元。影响净利润的金额为30,900,922.02元,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6.1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减持情况如下:

除此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前6个月内均未买入公司股票,亦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待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提交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会成员贾平、宋志义、张涛、张学军、朱文山、李北伟(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进行了讨论,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参与讨论的董事同意上述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

2、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

3、在本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漏。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署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书面签字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