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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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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0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详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2、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3、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4、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6、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的议案。

7、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9、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10、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11、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12、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13、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4、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5、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6、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7、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的议案。

19、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网络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20、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3、4、11、12、16、17、19、20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审议议案6、8、9、10、14、15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审议议案5、18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建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需在实施前将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提交独立董事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易公平合理。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IPTV+业务合作的议案(详见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与中信银行的客户服务项目;鸿联九五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鸿联九五所属广东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外包服务项目;鸿联九五所属天津市鸿联九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天津地区的业务机构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鸿联九五所属浙江鸿联邮电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中信银行浙江地区的业务机构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鸿联九五所属南京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江苏地区的业务机构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公司所属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RED公建弱电和KK临时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所属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第一城弱电系统改造服务合同;公司所属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开发和集成及软硬件服务;国安广视向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国安广视向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国安广视接受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西藏国安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公司卫星部为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和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以上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预计发生总金额约为127,440万元人民币,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5,671.89万元人民币。

1、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2)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3)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业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4)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议案。

(6)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的议案。

(7)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8)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9)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10)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的议案。

(11)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12)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的议案。

(13)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4)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5)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6)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7)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的议案。

(19)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网络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20)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3、4、11、12、16、17、19、20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审议议案6、8、9、10、14、15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审议议案5、18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建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萍,主营业务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等。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5,415.35亿元,净资产3,421.59亿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53.3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345.43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2、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金663,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外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时开展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国际、国内贸易,技术引进与技术咨询服务及其它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29.76亿元;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1.74亿元,净利润为10.89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3.6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6层01-10号单元,法定代表人汤尔祺(TONY PAUL WILKEY),主营业务涉及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79.75亿元,净资产33.18亿元;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1.83亿元,净利润为3.82亿元。

(2)关联关系: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香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城内,法定代表人周振波,主营业务为承办、组织国际、国内各类会议、论坛、比赛及展览活动;物业服务;接待文艺演出、文化交流活动;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7亿元,净资产-0.67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51亿元,净利润为-0.58亿元。

(2)关联关系: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母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5、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古寨东路15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福,主营业务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备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影视广告,发布电子媒介广告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03亿元,净资产3.94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13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42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司增辉先生兼任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6、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989号,法定代表人余江,主营业务为长沙市城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升级改造建设、经营管理网上综合业务开发;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视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装置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影视设备经营、销售、安装及影视工程的设计与安装;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18亿元,净资产4.41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93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51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7、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浏阳市广电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桃文,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广播电视基本业务、广播电视扩展业务,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视会议、视频点播等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增值业务,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视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装置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业务、多媒体、高速线路的出租等业务,网络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开发、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88亿元,净资产1.16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515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57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8、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63,622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祺扬,主营业务为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在有效许可证的核准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筹)。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8.55亿元,净资产55.80亿元;2016年1月-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8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38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9、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99号,法定代表人牟丰京,主营业务为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线和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及信息的现场制作、收转、播放、传送及其他相关活动,互联网电视、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和信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广播电视网络投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广播电视宽带综合业务网络多功能开发和运营、技术服务,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元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家具、通讯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汽车及饰品。

截至2016年12 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9.51亿元,净资产10.30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7.7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06亿元。

(2)关联关系: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10、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9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法定代表人李保祥,主营业务为河南省、市、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运营;数字电视、分媒电视及数据业务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网源出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广告制作及发布业务(国家限制内容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48亿元,净资产15.38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2.1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77亿元。

(2)关联关系: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系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11、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法定代表人罗宁,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福彩、体彩、彩票设备开发、销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日用品;旅游资源开发(不含旅游业务);电视节目策划;影视制作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医院管理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85亿元,净资产-0.99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0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19亿元。

(2)关联关系: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母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12、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21,197.23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以南安徽大厦1707-1710室,法定代表人罗宁,主营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3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数据网络建设、管理、维护;软件、数据库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建设;对通信网络、数据网络、有线电视传输网的投资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92亿元,净资产0.33亿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83亿元,净利润为-1.04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网络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13、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8号6楼605室(名义室号B701室),法定代表人黄思芬,主营业务为从事信息科技、互联网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网络运行维护,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电子商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2亿元,净资产1.19亿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77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国安广视向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缓存流量服务;国安广视向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国安广视接受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公司所属西藏国安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世纪爱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公司所属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安第一城(香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第一城弱电系统改造服务合同;公司卫星部为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和中信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和卫星信道出租服务。

我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需要强大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支撑,以上关联交易也是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就目前公司发展情况而言是必要的,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以公司的技术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资源优势结合为基础,扩大新兴业务规模与市场影响力,从而逐步提高相关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需在实施前将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提交独立董事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交易公平合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协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1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IPTV+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概述

1、为利用云端平台、互联互通网络及智能化终端,共同开展IPTV+业务,实现新业务用户的量化及规模性融合,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信”)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促使双方在三网融合中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平路3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苗逢源

主营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IPTV传输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等业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现经甲(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乙(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双方经平等协商,秉承长期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发展和丰富健康的IPTV+业务为目的,以实现共赢为基础,本着开放、创新、共赢的基本原则共同签署如下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IPTV+平台和用户资源,乙方提供IPTV+智能终端,投资发展IPTV+基础视频业务,并引入增值业务,开展IPTV+业务的合作运营,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增值业务包括点播业务、增值产品业务、广告业务、智慧社区业务、大数据合作等。

2、乙方提供的产品形态、业务平台要满足甲方IPTV+业务的技术规范及相关政策法规。

3、针对乙方投资的智能终端,对用户的发展政策以“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为原则,协商制定具体营销方案。

4、本合同约定的业务类别将随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扩充。

5、合作地域:云南省范围内。

6、合作期限:IPTV+基础视频业务的合作期限为自乙方提供的智能终端发放之日起五年(每个用户分别单独计算)。IPTV+增值业务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智能终端发放期期满后五年。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确保网络可以有效完成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并确保网络的传播质量和安全运行。

2、对于乙方提供的智能终端,甲方确保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可以在智能终端上呈现和使用。

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推介。

4、乙方投资的智能终端由乙方配送发放到用户。

5、乙方应确保所投资的智能终端可同时呈现双方的业务,并保证乙方业务平台的平稳运行。

6、乙方负责乙方业务平台在云南省本地运行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7、乙方投资的业务平台系统及相关智能终端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基于乙方业务平台开发和运营产生的智慧成果、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

(三)技术部分

合作协议就合作事项的平台、终端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相关约定。

(四)利益分配

1、甲方因乙方投资智能终端的新增用户使用IPTV+基础视频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向乙方支付基础视频业务分成,双方按照智能终端的采购价格和基础视频业务定价浮动比例确定分成金额。

2、对乙方投资智能终端上运行的乙方提供的IPTV+增值业务收入,即甲方实收的乙方提供的IPTV+增值业务使用费,甲乙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3、如甲乙双方采用融合套餐形式对乙方的增值业务进行推广,甲乙双方将按照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具体融合方式及定价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五)实施安排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立即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立沟通机制,就本协议的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商谈。

(六)其他

本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其他涉及业务支撑、市场运营和各合作业务具体分配方式等未尽事宜及具体合作细节将由双方负责该项目的工作机构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务合作是国安广视IPTV+新业务发展模式具体实施的重要合作,将开放的IPTV+业务平台集成云南电信现有的IPTV+平台,使IPTV+运营商能够面向三网融合终端提供统一、无缝的IPTV+业务,提升用户体验和用户价值,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合作的顺利实施将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有利于公司IPTV+新业务的发展模式后续落地实施。本协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就联合运营和开展IPTV+增值业务的合作协议,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协议项目的顺利完成,项目的收益和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